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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2019-11-21

认真研究问题,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审核结束后,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请示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按照处理办法,提出了处理意见。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按规定进行补充或说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下面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欢迎阅读。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从2014年10月开始,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第一批即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正在抓紧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着眼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信息,中央组织部专门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专项审核工作总体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在审核范围上,突出干部队伍主体,重点审核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的档案,其中涉及省管干部5.8万余人。在审核内容上,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和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

——严明政策,强化督导。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和单位,就涉及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41个政策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专门印发工作问答。及时研究出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档案造假行为的具体情形和组织处理规定。中央纪委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专门增加对不如实填报、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中央组织部先后派出25个督查组,对各省区市和30家中央单位进行调研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省区市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专项审核工作汇报,审议有关事项。各地普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一是认真审核登记。对干部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初审、复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对存疑案卷实行交叉审核、层层把关。二是全面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采取实地调查、物证鉴定、专门认证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查不清不放过。三是严格组织认定。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干部档案问题进行集体研究、综合研判、统一认定。同时注意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把政策讲明,把思想做通。

——从严从实,认真处理。各地各单位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认真清理纠正专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补充完善;对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确认更正;对档案造假的,严肃进行查处。在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共补充档案材料14.5万余份,更正2.5万余人的档案信息,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各地还对37起造假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通过严肃认真处理,广大干部受到深刻教育和警醒,增强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了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自觉性。

——源头治理,完善机制。各地各单位在通过专项审核集中“清淤”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做好“防污”工作,着力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014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共对1.14万余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了任前审核,其中111名干部因档案存在问题被停止任职程序。二是完善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围绕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审核、利用、保管等重点环节,各地共制定出台251项制度规定和细则办法。三是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充分运用技术手段,为防范档案造假增设“监控器”和“防火墙”。目前,绝大多数省区市实现了省管干部档案数字化,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也在加快建设步伐。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管档力量,强化党性教育和纪律约束,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引导档案工作人员发扬“安专迷”精神,当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守门员”。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按照中央、省、市组织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一、基本情况

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部署以来,我局充分认识干部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选准用好干部的一项基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力求做到应审尽审、规范程序、从严从实、客观公正。我局本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人员包括局机关、直属单位及东侨分局全体公务员,共计99卷人事档案,其中科级干部64卷,一般干部35卷。目前已经完成99卷干部人事档案初审及复审工作,并经过汇总分析,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及基本信息提交党组会研究认定通过,针对缺失材料开展收集归档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一是成立了宁德市工商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强任组长,监察室主任包继芳、人事教育科科长胡良帮任副组长,并抽调了钟育强、李福棣、林莺、吴先治、梁月娟等同志组成专项审核组,负责专项审核具体工作。市工商局党组结合周、月例会,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确定专项审核工作的具体事宜。二是制定出台了《宁德市工商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三是根据工作需要,专门配备了电脑、彩色及黑白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等,为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扎实推进,从严审核

一是如实登记,严格审核。在专项审核工作中,以专项审核《操作手册》、《实施方案》等为依据,采取两人“背靠背”独立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初审完成后集中进行复审。审档人员以较强的责任感,本着对组织、对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以及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以不实信息获取利益等现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并与干部本人见面,补证相关材料,经比对、调查核实后存档。每卷档案都经过初审和复审,并做到初审人员和复审人员确认签字。

二是汇总分析,分类研判。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凡把握不准的向上级部门请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截止目前,我局审核人数共99人,目前共审出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的17人,最早材料涂改的1人,参加工作时间记载不一致的19人,入党时间记载不一致的23人,入党材料缺失的18人,学历材料不完整的18人,在职学历未更改的2人。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记载不一致人员,按照相关原则综合研判、予以认定;其他材料记载不一致、缺失的,均已通知相关人员查找相关佐证材料。

三是调查核实,确保准确。对审核中发现的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均按照规定要求,组织核实。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疑难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确保核实资料属实,认定准确,尤其是出生日期和干部身份问题,均由组织调查核实,

资料共享平台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https://www.unjs.com)。

四是组织认定,统一规范。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鉴别处理。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均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公章;对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和核实情况予以综合研判确认。5月16日上午已将98名干部(另有一名干部信息已认定并已提前退休)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存在的重要问题及基本信息提交党组会研究认定。

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我们也认识到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在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借此机会,今后,我们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材料收集归档制度,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通字〔20PC〕105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组通〔20PC〕23号)要求,我局积极部署和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审核情况

在本次专项审核工作中,市局抽调下属3个单位人员,从20PC年4月开始,对市局机关、稽查支队、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计量所、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5个单位同时启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于20PC年4月15日,全面完成我局所属行政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我局专项审核工作采取初审复审一前一后拉开一段时间的方式,为初审过程进行材料补充提供一个时间差,减少材料补充后还需复核的时间消耗,提高专项审核的工作效率。要求初审人员,逐卷逐页查问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了“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并注意档案材料是否记录不一致、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规范完整。

审核完成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将专项审核中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进行入档,并同时将干部档案从16K版本转换为新A4版,按新的档案收集要求进行整理。材料整理入档后,打印新的档案目录并进行装订。

此次专项审核,应审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共50册,已审查50册。其中,已审核科级干部档案30册(其中事业单位4册),一般科员17册,机关工勤人员3册。本次档案专项审核,档案真实性存疑0人,档案存在涂改调查核实的2人,补充档案材料9人档案材料32份。发现15个“二龄二历”等问题,上党组会研究认定;另有9个出生月份、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等记录前后不一致,但相差不大的问题,结合组织掌握情况和转正定级、工资等相关政策综合研判予以认定。其中,对2人出生时间进行重新认定,因体制调整对29名重新任免的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了任前审核。

二、主要做法

我局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握审核重点和信息认定,确保准确无误,圆满完成了审核任务。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组织部的精神,我局积极落实各项通知要求,确保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顺利开展。20PC年3月,我局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局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室主任、人事教育科科长任副组长,下属各单位领导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并印发《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宁质监人〔20PC〕20号),明确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从各单位抽调3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干部组成专项审核小组,采取集中培训和小组培训的方式,重点组织学习政策理论、审核标准、方法步骤等专项审核内容,提高审档人员业务水平。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彩色打印机、专用电脑等相关设备,为专项审核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突出重点,认真审核。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重点对“三龄二历一身份”、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查。认真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重要原始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情况,是否存在以不实信息获取利益等现象。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干部档案缺少材料(存在问题)情况登记表》。突出重点环节,认真做好调查核定工作,对发现的最早档案材料涂改、出生时间不一致、学历存疑等问题,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杜绝不规范、不完整和虚假材料入档,要求报送材料做到真实、有效。同时强化保密教育,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对审核工作情况和内容、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泄露。

(三)统筹推进,提高效率。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根据我局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推进市局本机关和直属4个单位(1个行政、3个事业)的专项审核工作,实行初审全面铺开、复审先机关后事业统筹开展。在开展专项审核工作的同时,注重日常工作中形成档案材料的规范管理。结合年度考核、职务变动、岗位变动、学历变更、奖励表彰工作,加强对档案材料的严格把关,提高干部职工个人对档案材料的重视,推进档案材料的进一步规范。结合科级干部重新任免工作,在完成信息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彩打《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求必须对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后,才履行后期手续。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本次专业审核工作任务的50人的签字确认。

此外,已完成事业单位11位同志的干部档案复审工作。

(四)认真对待,从严把握。一是认真研究问题。审核结束后,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请示市委组织部,进行了集体讨论研究,严格按照处理办法,提出了处理意见。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按规定进行补充或说明;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二是从严认定信息。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认定意见。根据认定结果,规范填写,形成了每名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对存在涂改问题和日期差距一年以上的情况,形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由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局党组汇报,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并与干部本人见面,进行签字确认,放入干部档案。对于干部信息认定有变动的,耐心向他们讲清政策规定、利害关系和纪律要求,努力消除误解、打消顾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让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一)继续严格档案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精神,以及本次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严把档案管理关键环节,对新增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拟存档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鉴别,确保材料真实性。严格遵守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干部档案查(借)阅、转递等过程的细节管理,为档案管理做好详细记录资料。

(二)加强档案信息的利用。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要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干部监督的有力手段,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新进任用干部的档案,均进行严格审核。任前审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任职、录用程序。二是做好相关信息的利用。在此次专项审核中,审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每名干部的基本信息予以审核确认,规范填写了《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继续认真开展下一阶段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档案审核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工作任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实时更新人员数据信息,根据市组统一要求进行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化信息数据,及时为组织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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