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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

2020-06-19
  中央农办第二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调研组来我市督导调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人居环境“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居环境“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综合治理,按照“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和“再掀高潮”的要求,根据《2019年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青委办〔2019〕15号)、《青浦区开展“百村无违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生态治理办〔2017〕3号)、《青浦区“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法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赵巷”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以“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美丽乡村”(“三美丽”)建设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和以城区(集镇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以及公共安全隐患治理等为主攻方向,坚持全镇统一部署、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短板,为推进本镇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集中整治。聚焦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突出问题和瓶颈短板,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脏乱、重点类型违法建筑和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不断提升环境质量、无违创建质量和城市运行安全系数。

  (二)属地管理,源头防范。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尊重市民意愿,合理确定整治标准,建立政府、村居委、市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市民参与“三美丽”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源头防控,提升村居民参与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社会共治,系统治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整治,系统、整体、全面推进环境和安全隐患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手段,落实人防、技术、物防措施,提升全区环境治理和安全整治能力。

  (四)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明确整治标准,探索和积累整治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全面摸清整治底数,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依法治理,从严监管。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加强对整治点位预判,对拒不配合整治的,及时启动执法程序。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管控,防止新的违法违规问题产生。

  (六)底线思维,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正确处理环境、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环境治理、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守牢环境和安全底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工作目标

  聚焦“五违”问题、生活垃圾分类、市容环境保洁、破墙开店、占绿毁绿、擅自改变外立面、随意张贴、宅前屋后无序堆放、八大安全领域[1]隐患治理等重点问题,以进博会核心区域、长三角一体示范区、“三美丽”建成区和建设区,高架、高速、国道、轨交等重点道路沿线区域,环城水系周边区域,重点旅游景点周边区域,街镇集镇的农村地区和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强化属地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严格行政执法,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实现全镇“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四、主要任务

  (一)人居环境整治

  1.清“立面”。

  全面开展农村地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亭、棚、屋以及电线杆、灯杆、车站牌等公共配套设施外立面乱张贴、乱涂乱写、乱刻画的清理工作,做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全覆盖排摸农村地区“三乱”情况,清理工作任务量。根据任务量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动员部署。启动“三乱”清理工作,形成月报制度,最终落实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社发办;配合单位:城管中队、巷馨公司)

  2.清“缸、坛、罐”。

  针对宅前屋后、农田棚舍等公共部位全覆盖排查小粪缸以及各类废弃坛罐情况,并做好清理工作,有效遏制蚊、蝇孳生,确保环境整洁,全面清除小粪缸,全面整理坛罐。根据修订市卫生村巩固要求,将清缸、坛、罐纳入考核标准。组织村级卫生干部培训,加强宣传。开展卫生月活动、夏季爱国卫生活动、灭蚊专项活动等主题活动。巩固灭鼠达标农村,创建考评积水容器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爱卫办;配合单位:社发办、巷馨公司)

  3.清“违规户外设施”。

  针对农村地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规设置户外的墙面广告、迎风旗、商业标牌、广告标语、横幅、竖幅、灯箱广告等进行清理,不规范设置的各类广告、横幅标语清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城管中队;配合单位:社发办、市场监管所、巷馨公司)

  4.清“乱设摊”。

  针对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公交站点、休闲景观区域的乱设摊、乱兜售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通过强化网格化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无乱设摊、无乱兜售。(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城管中队;配合单位:网格化中心、社发办)

  5.清“河沟”。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落实村级河长责任,明确河长职责、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巡查力量,提高河道管养保洁实效,以水葫芦残根、绿萍、水草为重点,抓好水生植物防治,持续开展农村中小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消除农村劣 V 类水体。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无黑臭。(责任单位:各村居; 牵头单位:河长办;配合单位:社发办、农服中心、水务所、巷馨公司)

  6.清“污染物”。

  加快剩余159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牵头单位:水务所;配合单位:规保办、征收办、相关村居)。试点农污处理站“建管一体”、“站网分离”管护模式,指导各村(居)规范管理制度及维护标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设施专业化养护水平。(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建管公司;配合单位:规保办、水务所、农服中心、经发办、)加强农田管理,规范季节性看护设置,无田间窝棚和规模化及小型畜禽养殖场,巩固农业二项整治成果,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按照《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9%以上,禁止桔梗焚烧。严格按区农业农村委规定处置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农服中心组织人员统一回收,统一集中处置,并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农服中心;配合单位:规保办、河长办、生态办、长效办、巷馨公司)

  7.清“垃圾”。

  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巩固完善农村地区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设施设备完善、硬件设施改造工作,以点带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启动绿色账户,完善分类各环节衔接,形成月度进度通报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和督促力度,抓好问题整改,提升工作实效,落实长效常态机制。排摸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任务,根据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全面动员部署。(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社发办)全面加强农村地区宅前屋后、农田沟渠、村级道路沿线、河面河岸、桥堍等公共部位陈年垃圾、散在性垃圾、偷乱倒垃圾、乱堆物等清理整治、实行销项式管理、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公共部位无陈年垃圾、散在性垃圾,偷乱倒垃圾、乱堆物现象全面遏制。同时,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全面开展各类固体废弃物堆放点季度监测,抓好问题点位整改,确保村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社发办;配合单位:水务所、规保办、爱卫办、房管所、巷馨公司)

  8.清“杂地”。

  针对入村道路与村庄之间、河道与村庄之间、村庄内部农宅之间易存在积水、积存垃圾、杂草丛生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做到无明显积水、无积存垃圾、无杂草丛生等。对清理后的四方杂边地,按照土地性质、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村民户外活动场所及停车等功能。(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农服中心;配合单位:社发办、文体中心)

  (二)公共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及粉尘涉爆领域。

  以9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存在涉爆粉尘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为重点检查范围,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事项检查,重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本质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公司;牵头单位:安管中心)

  2.消防安全领域。

  聚焦“高低大化、老幼古标”( 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城市综合体、化工易燃易爆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幼儿园学校、古建筑、标志性建筑)人员密集、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农村自建出租房等高风险场所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因情施策、因地制宜开展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固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大型城市综合体等消防专项整治自选行动。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成2019年消防实事项目,借力网格精细化管理平台,夯实基层网格排查基本能力;紧扣2019年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中步村集资房、大新厂宿舍区、“南极人”等重点区域的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安装、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等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公司;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镇消防委成员单位)

  3.建筑施工领域。

  紧紧围绕全镇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深入履行建设领域管理职责,不断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对辖区内的32只社会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要加强安全管控力度,督促其进一步加强项目现场管理,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实现施工现场严控、受控,并有效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单位的管理职责。规保办牵头负责要对辖区内限额以下工程及未上报的手续不全工程进行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承担“六无”工程的发现、上报和协查职能。(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公司;牵头单位:规保办;配合单位:派出所、建管公司、安管中心)

  4.特种设备领域。

  以轨交站点、大型商场、医院、学校、公园、大型游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大型游乐设施、快开门压力容器、公共交通领域和大型居住社区的电梯为重点设备,以氨制冷装置和液化石油(天然)气储罐、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完成经常性检查、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公司;牵头单位:市场监管所)

  5.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两个子领域)。

  (1)道路交通安全领域

  全面推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提升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责任单位:交警三大队;配合单位:派出所、安管中心、社保大队)

  (2)交通运输安全领域

  配合区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城市交通运输安全运营,以危险化学品运输、公交、出租等为重点开展安全整治,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确保交通运输市场的安全有序。加强快递物流企业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规保办、经发办;配合单位:交警三大队、安管中心)

  6.公用事业安全领域。

  以关系民生的用水、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赵巷自来水供水站、变电站、液化气供应站及储配站、加油站进行全覆盖排查、梳理,整治各类燃气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全镇液化气配送、安检率达100%,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公司;牵头单位:规保办(用电用气)、经发办(用油)、水务所(用水))

  7.环境安全领域。

  深入排查较易产生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违法企业及重信和重访企业、废气产生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公司;牵头单位:规保办)

  8.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领域。

  重点检查景区、会展中心、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休闲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老年活动室、托儿所、幼儿园;客运车站;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等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临时搭建展台和广告;内部装修装饰工程;堆高货物和货架;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装饰物、附着物等;电梯、锅炉、游艺设施等特种设备;大型门窗等常用建筑构件;其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责任单位:各村居、相关公司;牵头单位:镇安委办;配合单位: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社发办、派出所、社区办、规保办、安管中心)

  (三)生态环境整治

  1.“五违四必”整治。

  违法建筑重点拆除经营性存量和河湖沿岸违建,实现库内经营性存量违建和河湖沿岸违建基本归零,加大新增违建查处力度和信访投诉件办理力度,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违法用地重点整治新增违法项目和工矿、经营性以及设施农用地违法项目;违法排污重点整治企业违规排放和居民(农户)偷排乱排生活污水等问题;违法经营重点整治非法加工食品的窝点、破墙开店等问题;违法居住重点整治群租和“非改居”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生态办;配合单位:规土所、房管所、规保办、水务所、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

  2.村居环境整治。

  重点整治农村宅前屋后乱堆放、占绿毁绿、偷倒乱倒垃圾、拆后生态修复不及时等问题。居住小区重点整治侵占公共部位、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走廊过道乱堆物、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占绿毁绿种菜、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居;牵头单位:生态办;配合单位:农服中心、区规划资源局、房管所、规保办社发办、安管中心、城管中队)

  五、工作措施

  (一)细化任务,挂图作战。

  各牵头单位全面梳理需整治的负面问题清单,各责任单位按照负面问题清单全面排查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公共安全隐患,形成详细的任务清单和“一户一表”,并按照镇政府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建立“三大整治”工作微信群,落实“日报告”制度,逐日上报整治进展情况和完成任务比例,经汇总后进行排名公示。

  (二)搭建专班,完善机制。

  镇政府成立“三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生态治理办),总牵头“三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计划安排、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并牵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农服中心牵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管中心牵头公共安全整治工作。各村居也要对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对应生态治理办,由村居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健全会议、简报、专报、函告和考核制度,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督促落实,各村居实行一周一例会,一月一督查,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形成常态推进机制。

  (三)全面发动,综合施策。

  各村居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搭建各种平台,运用各类媒体,加强“三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发动各级干部积极行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镇级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全方位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主动研究并形成可操作、有成效的工作办法和流程,为街镇推进整治提供支撑。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20日前)

  形成全镇总体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村居、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深化细化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和目标任务。

  (二)调查摸底(6月底前)

  全面排查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领域需要集中整治的问题,形成任务清单,制作“一户一表”,排定整治计划,实施挂图作战。

  (三)集中整治(10月底前)

  落实“抢、拼、实”和挂图作战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和整治计划,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对完成整治的点位实施销项管理,对挂图作战推进滞后的实施督办,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考核评估(11月底前)

  各村居、各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后,向牵头部门提交考核验收申请,牵头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办法由各牵头部门制定)。考核结果列入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村居要切实把“三大整治”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按照“抢、拼、实”和“挂图作战”要求,抓紧抓细抓实。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通报。要深入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发动,引导和动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到整治行动之路,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要密切协作。

  各村居要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各镇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在抓好本部门分管领域整治的同时,主动对接村居,加强对村居的指导和帮扶。镇生态治理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在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的同时,加大对已掌握的重大安全隐患和D类企业整治的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各牵头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形成高效率、精准化的问题解决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从严治理。

  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动员群众参与,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做到层层传递、层层压实。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点类型的违法建筑和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个人要穷尽行政和法律手段,该停水停电的停水停电、该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触犯法律的一律顶格处罚,构成刑事的公安要及时介入,真正形成高压态势。

  (四)要长效管理。

  各部门、各村居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梳理综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遗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果。

  人居环境“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

  中央督导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的方式,重点检查了2018年我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战役,兰州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打赢打好这场硬仗。”

  近年来,我市紧扣全面小康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突出为民导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连续作战、集中攻坚,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同时,注重顶层规划设计,扭住发力重点,强化资金保障,有序推进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任务落实,全市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局良好、成效初显。未来,我市还将以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面源防治和长效机制建设为主攻方向,重点推进“六大计划”,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重视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得怎么样,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的落实进展到哪一步,是中央督导组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兰州市委、市政府工作日程中的头等大事。

  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制定了《兰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目标,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坚持因地制宜、高标定位,将实施方案与《兰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紧密衔接,细化量化各项重点任务。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区已经全部起草形成实施方案初稿。

  与此同时,我市成立了实施乡村战略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各市委常委、副市长及人大、政协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指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沟通联络、统筹协调及检查督导。各县区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统筹负责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7月上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农村垃圾整治、卫生厕所改造、农村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面源污染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规划设计等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统一了思想,鼓舞了士气,凝聚了人心。

  主攻“三大瓶颈”农村基础条件大为改善

  农村百姓的生活环境是否有了大的改善是中央督导调研组在榆中县部分村走访时最为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我市坚持把农村卫生改厕、环卫设施配套、农村污水处理作为最能体现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紧紧抓在手上,强力推进。

  2015年,我市在借鉴河北、山东等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农村卫生改厕试点,并出台《兰州市“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整套政策制度,安排专项资金3300万元,建成户用卫生厕所11928座、农村公共厕所415座。2018年,市列专项资金2000万元,启动了农村“三改”工作,计划集中改造农村小煤炉800户、土炕10500户、旱厕5000户。

  同时,我市也在弥补农村环卫设施短板上下功夫。2017年,编制出台了《农村集中垃圾填埋场布局规划》,并为全市农村配备户用小型垃圾箱18119个。2018年起,全市计划投资3.2亿元资金,在县城周边及乡镇新建改建10座生活垃圾处理厂,新建改建转运站7座,着力提升农村地区垃圾处理水平。

  同时,还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工作。2011年以来全市先后建成了1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6万米。

  实施“三大行动”美丽乡村建设呈现新成效

  小康营乡徐家峡村背靠兴隆山风景区,自然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也是中央督导组调研的第一站。该村全村道路和巷道硬化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已建成了观赏水车、水磨、观景亭、上山栈道、景区停车场、太阳能景观路灯等一批生态观光旅游新亮点,今年在建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精品培育与全面惠及并重,典型示范和全域覆盖并举,梯次布局,全面推进,争创新亮点,展现新风貌,建设新农村。

  自2014年启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以来,全市建成了49个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76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0个县区级美丽乡村、265个环境整洁村。2018年,全市在建15个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2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县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0个环境整洁村。

  近两年,我市还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交通秩序、背街小巷和城乡环境三大整治范畴,主攻“六大重点”,治理“农村十乱”。2018年,市级财政列支全域无垃圾治理经费5362万元,建立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及无害化处置设施。

  引入社会帮扶力量人居环境管护实现常态化

  榆中县小康营乡浪街村是中央督导组调研的第二站,该村的特色在于,由支部牵头成立榆中浪街乡村旅游有限公司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入股等方式筹措投入建设资金2000余万元,将2017年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的基础上,打造了“老家·浪街”旅游基地。

  据悉,近年来,我市引导省市帮扶单位和社会力量及群众抢抓美丽乡村建设机遇,投入资金68亿元资金,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市县财政专项预算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8.51亿元,其中市级专项3.03亿元,县区财政配套5.48亿元,市、县财政投入同比增长20%和108%。

  我市还从资金、队伍、模式三方面入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其中我市的“农村保洁模式、卫生厕所改造、环境卫生‘红黑榜’”等工作被列为全省农村环境治理的“九条经验”。

  此外,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工作要求,各县区因地制宜选择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市场化服务等适宜的管理模式推进农村环卫常态化管护机制建设。

  今年,我市还出台《关于开展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州市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管理细则》《兰州市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岗位管理办法》,实现村级公益设施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

  推进“六大计划”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结合中央督导调研组的指导和建议,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面源防治和长效机制建设为主攻方向,重点推进“六大计划”,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推进村容村貌提升计划。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0个以上;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全市村庄公共照明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70%以上。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计划。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2019年底前各县区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四分法”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的源头减量。

  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计划。着力解决我市“如厕难”“难如厕”“清洁卫生难”等问题。力争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快推进厕所粪污和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加大重点村镇污水治理力度。大力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疏浚坑塘河道,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村庄建立起集中或分散的污水处理系统。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计划。计划在4个县区建设有围栏、有标志、有回收设备、有专门人员的废旧农膜回收站点20个,建成后累计达到50个。争取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5%以上;秸秆综合利率达到85%以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达到80%以上。废旧农膜、秸秆、畜禽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

  推进农村长效管护机制巩固计划。建全公益设施共管共享机制。深化村民自治,积极推广“门前三包”制度。探索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人居环境“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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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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