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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零星维修工程合同

2021-06-11
合同(hétong或hétóng)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的,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系的协议,各国的合同法规范的都是债权合同,而广义的合同还应关系的基本依据。简洁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学校零星维修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零星维修工程合同

  为改善我校教育教学条件,更好服务于广大师生,经学校党委及学校班子扩大会会议决定,拟对我校篮球场升旗台、教学区与宿舍区各单体楼顶通道门等进行维修改造。按照学校管理制度,2019年12月16日-23日期间已发布校内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前,有效竞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对我校篮球场升旗台、教学区与宿舍区各单体楼顶通道门等零星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校园零星维修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  

  我校位于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香桥路199号,拟改造的升旗台位于校园篮球场边缘,升旗台现状规模为长约6m、宽约2m、高约0.3m。拟改造维修的通道门位于教学区与宿舍区,其中教学区共6栋楼,计18个通道门,宿舍区6栋楼,计12个门。

  (二)项目基本要求

  1.升旗台维修改造

  (1)升旗台长度保持不变、东西方向宽度各延伸0.3m,高度由0.3m抬升至0.8m,南北方向两边各设置不少于4级步行台阶。混合渣回填

  (2)拆除原有步行台阶,南北方向各3级。

  (3)拆除现有升旗杆上拉索固定扶手并上移0.5m加以固定。

  (4)更换升旗杆拉索6根(实际使用材料现场勘察时确定)。

  (5)升旗台上加装6根规格不小于60不锈钢(厚度不低于1.0)防护柱,每两根之间横挂彩链。

  (6)升旗台外露表面砌大理石,长约6M,宽约2.6M,高约0.8M。

  2.教学区与宿舍区各栋单体楼顶通道门维修改造

  (1)教学区6栋楼,3个门/栋,门的尺寸约为0.94m*2.12m。

  (2)宿舍区6栋楼,2个门/栋,门的尺寸约为1.18m*1.83m。

  (3)材质要求为202不锈钢,厚度不低于1.0。

  (4)该项涉及的通道门为加装的拉闸门,标配拉闸门专用锁,并做好每把钥匙的标识。

  3.项目施工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

  4.负责清理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等。

  5.施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6.所涉及材料、尺寸等有偏差的,以现场勘察确定的为实际材料与尺寸为准。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本项目无预付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竞标人须为柳州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柳州市本级预算单位第三期零星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柳州市本级预算单位第三期零星工程定点采购适用范围的通知》(柳财采〔2018〕5号)(柳财采〔2018〕19号)或《关于柳州市本级预算单位第三期(第二批)零星工程施工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柳财采〔2019〕1号)中附件目录所列的零星工程定点服务单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投标书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同类项目的,提供合同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项目施工人员情况表。

  (三)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应附预算书,编制时应包括预算总价、编制说明、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品牌,规费、税金等。

  (四)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包括质保期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五)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现场勘察

  本项目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勘察,具体勘察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0:00,逾期将视为放弃,不再受理。勘察签到地点:柳州市香桥路199号柳州市第一中学行政楼1楼总务处办公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2月30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18时。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西柳州市香桥路199号柳州市第一中学行政综合楼1楼总务处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评审拟于2020年1月2日进行,由我校评审小组进行会议民主评审,不再邀请投标人参与。评审确定中标人后,再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九、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发布媒体:

  柳州市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校园OA系统、柳州市第一中学官网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合同参照一般性政府采购合同模板,格式自拟。

  (二)验收书参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自拟。

  (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完成。因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应与校方沟通协商,适当延期。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柳州市第一中学

  地 址:柳州市香桥路199号

  联系人:巫老师

  联系电话:0772-3833371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第一中学

  学校零星维修工程合同

  各位业主,

  业委会已经与物业公司及小区零星维修工程各承包商就小区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合同协商一致,拟签订正式合同,现将合同文本全文公示如下。

  康桥水都业主委员会

  2018年06月18日

  甲方:康桥水都小区业主大会、康桥水都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地址:

  负责人:

  乙方:上海             有限公司

  负责人:

  丙方:上海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叁方就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施工合同(下称“本合同”),叁方共同遵照执行。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外墙、屋顶渗漏水及小区内零星维修工程

  1.2.工程地点:康桥水都小区

  2.  合同周期

  2.1.日期:暂定 2018 年    月   日。

  2.2.日期:暂定 2018 年 12 月 31日。

  2.3.合同周期:    天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接由甲、丙方委派的小区房屋外墙、屋顶渗漏及小区内零星维修工程,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开工日期,具体以甲、乙.丙三方共同书面确定的日期为准。

  3.  承包范围及内容

  3.1.  经三方勘察后确认的房屋外墙,屋顶渗漏及小区内零星维修工程.              

  3.2.工程承包性质:包工包料

  4.  合同价款组成

  4.1 甲、乙、丙共同约定,涉及建筑、装饰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工程预算书编制的依据是: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2000)预算定额,其中定额内人工单价约定为140-160元/工日。

  甲、乙、丙共同约定,涉及安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工程预算书编制的依据是:上海市安装工程(2000)预算定额,其中定额内综合费用费率为 6-8 % 。

  4.2 因工程设计或甲、乙、丙叁方一致同意的项目变更,如果影响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需经甲、乙、丙叁方代表书面签字确认。

  5. 甲、丙方职责

  5.1甲方代表:        ,丙方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丙双方代表可各自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质量、工期和合同价款调整的事务必须经甲、丙双方代表本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甲、丙双方代表人员的调整和撤回应提前通知乙方。甲、丙双方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5.2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代表有权反对及要求乙方调换有不当行为或不称职的有关人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予调换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此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5.3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代表发现乙方工程转包、未经书面许可的工程分包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解除本合同,乙方施工人员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甲、丙方有权扣留施工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设施等作为赔偿甲方损失的抵押标的物。乙方应在收到甲、丙双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按本合同约定的预算合同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委托丙方代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5.4 甲、丙方现场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至送达乙方后生效,乙方代表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字样。如乙方代表对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有异议,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异议”字样,同时附书面异议报告(报告需经乙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乙方回执和书面异议报告(如有)应在乙方收到甲、丙方指令、通知后24小时内返回给甲、丙方代表。甲、丙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代表异议的书面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其通知、指令或继续执行原通知、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该决定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

  5.5 乙方应确保在收到甲、丙方代表的书面指令、通知后24小时之内将回执和异议报告(如有)发送给甲、丙方。如乙方未能及时将回执和异议报告(如有)发送给甲、丙方,视为乙方无异议,对甲、丙方指令、通知应予以执行。 

  5.6 甲、丙双方任其一方负责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电的接驳点各1个,并明确电源容量电压,给排水的管径。

  5.7 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权随时检查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

  当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丙方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6.  乙方职责

  6.1 乙方必须向甲、丙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专业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作为入围参加项目比价、投标的审核条件之一。

  6.2 乙方代表                ,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文件并提交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一份;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

  6.3 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代表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送交甲、丙双方,甲、丙方在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在48小时内作出回应(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下同),如有异议,叁方应立即展开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如甲、丙双方在收到《工程联系单》后在48小时内未能作出回应,视为甲、丙双方无异议。

  6.4 乙方代表应按甲、丙双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乙方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丙双方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采取该等措施的原因、措施内容、相关人员安排、后续措施等。

  6.5 乙方代表接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代表通知要求调离乙方人员后,应立即将该人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有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代表的书面许可,不可允许此人员再进入施工区域。未经甲、丙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场人员。

  6.6 乙方对甲、丙方代表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6.7 乙方代表变更须提前3日书面向甲、丙方提出申请,并经甲、丙方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丙方代表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调换丙方代表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此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6.8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向甲、丙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分包(经甲、丙方书面同意的专业分包除外)。

  6.9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10乙方用于项目中的建筑材料,如与甲、乙、丙三方约定的或乙方承诺的品牌、品质、规格等不符;施工工序未按照设计和/或规范要求执行,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另行施工,并承担一切责任。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附有质保书和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11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整洁。垃圾和废弃物做到日清,费用由乙方承担,达到当地文安全明的要求;乙方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应当在服从甲、丙双方任其一方的管理,在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此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超过三次的,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12工程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达到交工前的清理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完成本条约定的清理工作的,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权委托第三人代为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权从应付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或另行向乙方追偿。

  6.13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

  6.14工程结算书应在竣工后10日内报送甲、丙双方。报送结算同时,要将工程决算、验收等相关的资料一并附上,由于上报结算不及时或资料不全造成结算缺项漏项等后果自负。

  6.15如乙方认为甲、丙双方任其一方违约,应在事件发生3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逾期视为乙方对甲、丙双方任其一方行为无异议。

  6.16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消防设施、设备按政府相关规定设置,并负责日常维护。

  6.17负责施工现场全部临水、临电的设施、设备,并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全部水电费用。

  6.18若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安全规定操作而产生之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需购买工程险及公众责任险。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丙叁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或合同约定赔偿相应的损失。

  7.2 因乙方原因导致竣工日期被延误,乙方应按延误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竣工日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此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7.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经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据此解除合同的,甲、丙双方对乙方已完工程中经甲、丙双方验收合格的部分据实进行结算,不合格部分甲、丙双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5日内足额返还。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5%作为违约金(甲方委托丙方代收)。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7.4 除非叁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解除,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7.5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欲解除合同,除有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应书面通知违约方,该等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本合同立即解除,但不影响叁方截至合同解除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及履行。

  8.  施工及设计变更

  8.1 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丙双方任其一方组织设计交底,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丙叁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8.2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丙双方,由甲、丙双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丙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8.3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丙双方同意后采取实施。

  9.  竣工验收和保修期

  9.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甲、丙双方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乙方需提供相关竣工资料及主要原材料相关之合格证等。

  9.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丙双方组织验收,甲、丙双方将在48小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甲、丙双方在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记录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自检合格后重新通知甲、丙双方验收。

  因乙方原因导致返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丙双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全部责任。经乙方返修两次仍不合格,甲、丙双方有权委派第三方执行,乙方应全力配合,并在其任何应付款项中扣除全部费用。

  9.3竣工验收,乙方承担的任务全部完成,经乙方初验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后,报甲、丙双方进行验收。如竣工验收结果显示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甲、丙双方重新竣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返修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4若叁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可以委托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费用由甲、丙双方承担;若不符合,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9.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屋面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伍年;外墙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9.6竣工验收交付后在保修期内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若属于因甲、丙双方任其一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由甲、丙双方任其一方负责。

  9.7 工程在保修期间内,乙方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丙双方任其一方将另行安排修理,款项由乙方承担。

  10. 工程进度付款及结算

  10.1本工程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丙双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工程竣工,甲、丙双方支付进度款至合同总造价的65%,余款待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后按照三方约定支付。

  10.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丙双方认可后10日内,乙方向甲、丙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叁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并委托第三方审计。审计结束三方无异议,在确认决算金额后10日内,支付扣除质保金外的所有费用,如有违约金或其他扣款的,一并予以剔除。 

  10.3本工程合同决算金额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经甲、丙双方确认后予以支付。

  10.4工程水电费计算:乙方进场后,应按甲、丙双方任其一方要求在水电源接驳点上口安装符合要求的计量仪表,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按政府收费周期代扣代缴。

  11. 争议解决方式

  11.1叁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发生争议后,除争议的部分外,叁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如乙方自行停止施工,甲、丙双方任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完工并办理完移交手续,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质量保修和争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质量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余款后,全部条款终止。

  13. 附则

  13.1本合同(含合同附件)一式肆份,甲、丙双方各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甲、乙、丙叁方如有特殊要求,可叁方另行协议签补充协议,并可附本合同后,一并执行。

  13.3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经甲、乙、丙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丙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业主大会(公章)     物业公司(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零星维修工程合同

  一、基本情况

  招标人:

  成都市天回小学校

  招标内容:

  校内零星维修工程

  服务期限:

  2021年春季学期(具体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二、投标须知

  (一)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企业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二)

  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以下问题:

  1、现场管理必须符合校园施工管理要求。

  2、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安排人员完成相关施工。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一)

  投标人报名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原件在核对后当场返还)。

  (二)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机构,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地点

  递交比选文件时间:

  2021年03月16日至03月19日17时00分

  比选时间:

  2021年03月23日14时00分

  比选地点:

  成都市天回小学校(锦北校区)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资料递交邮箱:

  11293014@qq.com

  电话:

  13541357265

学校零星维修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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