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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通用9篇)

2021-11-30

党的建设不仅是一个党的工作理念,更是一个党的工作理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身性质而进行的一系列自我完善活动,不仅包括党的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一】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农村基层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纽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县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进行了认真思考,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做法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县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严格坚持《党章》要求,以便于党员接受党组织领导、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准则,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按照党员的生产、工作地和行政区划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设立基层党组织。××年末,中共××县委共设15个基层党委(工委),147个党总支,833个党支部,党员13148名,平均每个党支部有党员15名。其中,乡镇基层党委9个,党总支128个,党支部669个;机关单位党委6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109个;企业单位党总支3个,党支部64个;事业单位党总支4个,党支部74个。

  (二)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

  近年来,随着新经济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 ××县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党建工作点。为加强对非公企业等新社会阶层党建工作领导,石屏县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途径,切实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一是向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和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选派党建联络员,指导非公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帮助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二是在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地区,按照党组织设置原则,在党员的生产和生活所在地,采取建立联合党支部的形式,设置个私经济协会党支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党员的教育管理。目前,全县已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3个,全部为党支部,个私经济协会党支部1个;三是按照“五好五带头”目标要求,对后进党组织进行整顿。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四个重点,先后对43个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基层党支部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实施“××先锋”工程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县基层党组织设置更加合理,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体现,逐步适应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效推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双带”作用,我县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需要,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活动新方式,不断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一是按照各地的经济产业优势,走“支部+协会”、“支部+协会+公司”、“党员+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在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建立各种农产品民间协会。目前,全县共组建××协会、××协会、××协会、××协会等10多类产业协会,并在会员之间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保障农户的权益,实现了农产品销售市场化运作;二是以实施“××先锋”工程为契机,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明确职责、量才定位的原则,在全县50岁以下的农村无职务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分别设置了经济发展、政策宣传、村务监督、技术服务、科技示范、环境卫生、治安管理、扶贫帮困、民事调解等多种岗位。目前,全县共有3024名党员参与设岗定责,占无职务党员的60.5%,使农村党员丢掉“无事牌”,积极参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同时,在党员工作岗位上设立“党员责任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岗位,共设立“党员责任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1122个,以此来增强农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实行“××先锋”星级挂牌管理,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党员的有效机制。以“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为“五星”标准,明确考核评议内容、标准和方法,每年开展一次评星活动,对星级党员户实行动态管理。并把星级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目前,全县共有6148户党员户参加评星,占农村党员户总数的85.37%,其中,“五星”级党员户855户,占13.91%。

  (四)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民主

  我县以“××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为载体,按照“五好五带头”和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党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一是在××年,在全县9个乡镇开展选民直接选举乡镇长试点工作,由选民直选选举产生乡镇长。在此基础上, ××年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以乡镇党委换届为契机,对9个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直选,改变了“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把推荐权和选择权交给党员和群众,让选民和全体党员直接参与乡镇党政领导选举,把“四权”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党内民主;二是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采取10人联名推荐和“海选”的方式,坚持“两推一选”,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扩大基层民主,提高群众参与面,选准和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三是建立村帐镇管的长效机制,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堵塞开支漏洞,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村务、政务定期公开制度,增加村级债务管理的透明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建立健全“一事一议”制度,对所有的村集体大事均召开群众会或群众代表会共同协商,不搞“一言谈”和个人说了算,进一步扩大村民委员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实行科学的民主管理。

 (五)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培养复合型村干部

  一是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在坚持“两推一选”基础上,在部分村委会实行党支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委员交叉任职,充分体现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解决班子人员分工重叠问题。在*年村级换届中,全县115个村(社区)党总支有43个村委会实行支书、主任“一肩挑”,占村党总支总数的37.39%;二是按照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提出的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优秀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三培养”目标,以大中专毕业、退伍返乡人员为党员发展重点,着力培养农村后备干部,为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保障;三是坚持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和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素质教育”工程。采取党课教育、素质教育、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使每一位农村党员、干部都能熟练掌握2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种植技能,提高党员、干部的领导能力,培养复合型村干部。

  (六)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县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在56个县级机关党总支(支部)与45个农村党支部间深入开展以“四村”建设为主体的“支部共建、党员互帮、永葆先进、建设小康”活动,以支部为龙头、党员为骨干,带领、带动广大人民群众逐步推进生态村、文明村、小康村、和谐村建设。建立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形成了机关党员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党员长期保持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实施县级部门挂钩“××先锋”工程党建联系点和先进性教育党建联系点制度,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先锋”工程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定期深入到挂钩联系点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挂钩联系点开展党建工作,把挂钩联系点建成“××先锋”工程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三是实行困难党员互助金制度。*年,哨冲镇实施党员互助金取得成功后,在全县各基层党委(工委)中进行推广,各基层党委结合实际,在农村党员、在职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困难党员互助金,用于对困难党员帮扶救济、看望生病老党员、慰问病故老党员家属和重大节庆日对困难老党员进行慰问。以互助的形式帮助困难老党员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增强老党员的荣誉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目前,全县9个基层党委(工委)设立了党员互助金,共筹集互助资金6.2万元。

  四是制定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额补助制度。××年10月××镇党委出台措施,对农村无固定收入、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党员实行生活定额补助,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扩大对农村困难党员的补助面,同年第四季度,在全县9个乡镇党委全面推广实施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制度,对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每人每月给予20元补助,年补助困难老党员1600多人,占农村老党员总数的50%以上,补助资金近40万元,使农村老党员能够安度晚年,充分体现党组织对老党员的关怀。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薄弱,党建工作经费难以保证。*年,全县共有136家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建立党组织的13家,占9.6%,大部分非公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企业职工大部分为当地农民,党员流动性大,党员组织关系不顺,给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带来不便。

  二是农村党员队伍年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年末,全县35岁以下的党员2890名,占党员总数的21.98%,而60岁以上老党员3644名,占党员总数的27.7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1847名,占党员总数的14.05%,而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党员8773名,占党员总数的66.73%。从总体上看,全县党员队伍年龄结构稍显偏大,总体素质不高,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党加大对农村老党员的关心和支持,建立健全各项农村困难党员帮扶救济制度,像对农村老党员实行按月定额补助制度落实执行等,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入党的愿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新发展的党员中农村党员占多数,*年新发展的443名党员中,仅农村党员就有379名,占新发展党员的85.55%。

  三是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相当一部分村无集体经济来源和积累,无钱办事问题突出,党员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对老、弱、病、残、困难党员关心帮助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不强。据统计,仅异龙镇25个行政村,负债的村就有1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8%,负债总额为269万元,负债面大,负债数额大。

  四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强,存在软弱涣散现象,形不成坚强的领导核心。部分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关系处理不当,工作职责不明确,一部分村党总支事无巨细统包统揽,不注重发挥村委会的作用;而一部分村委会干部又片面认为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以村民自治说了算,事事包揽,未体现村党总支的领导地位。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路和着力点

  (一)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新方法,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按照“扩大履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研究,从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出发,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体现成效的工作评价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把基层党建工作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继续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巩固党对传统领域的领导,同时大力开拓新领域党组织建设。比如,在城市社区,要围绕服务群众这一重点,在完善党组织自身功能的基础上,切实形成有利于整合资源、共驻共建的党建工作新机制;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明确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合理设置党组织,探索开展党的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规律;在流动人员中党员比较集中、发展比较稳定的“两新”组织中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要确定科学有效的党建管理体制,加大组建力度,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形成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新发展要求的基层党组织构架。

(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要求,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制定村“两委”工作规范,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明确村“两委”职能,强化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组织保障。继续加强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的教育整顿,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好党员选拔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中来。按照“三培养”的要求,加强班子后备力量的储备和培养,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培训提高他们思想政治觉悟、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村党支部中的主心骨作用。

  (三)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党建和基层政权物质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关键是集体经济要有实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必须强化对“发展”这一第一要务的认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夯实农村党建和基层政权物质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村级土地、矿产、河流等资源优势,不断开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优化村级集体经济基础的发展环境,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通过项目指引、资金倾斜、信息技术服务等具体措施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解决好有钱办事、集中资金办大事的问题,从而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强化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真正为民排忧解难。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积累制度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加强村级集体生产增值,逐步使村级集体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改善党员结构。按照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优秀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三培养”目标,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返乡青年为重点对象,重视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高知识群体和农村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年龄、文化结构。

【篇二】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开展了调研,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

  总的来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举报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形势还比较严峻。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进一步加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制约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因素还比较多,发展中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使信访举报问题易发多发,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更加繁重。当前,全市信访举报总量稳中有降,但流向呈现上行态势,“倒金字塔”结构特征更加明显,表现出鲜明的“唯上”性;信访举报渠道不断拓宽,但“中梗阻”现象仍时有发生,信访举报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秩序逐步好转,但信访行为组织化、专业化倾向不容忽视,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要求更加迫切;重信重访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不少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突出问题难以预见,妥善应对某些突发信访事件的准备还不充分;信访群众利益得到维护,但政策层面诱发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难度依然很大;司法、行政信访刚性措施相继出台,但纪检监察机关停诉息访、定纷止争的手段有限,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仍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普遍性难题。

  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21件(次),其中来信621件,来访65次,来电28次,网上举报7件。市纪委本级接受314件(次)。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有所上升。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量比去年同期的593件(次)增加128件(次),上升21.6%。二是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大幅上升。第一季度共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57件(次),比去年同期18件(次)增加39件(次),上升216%。三是检举控告领导干部经济上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占较大比重。一季度,共受理反映领导干部经济类问题的信访举报33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的51.5%。四是到中、省纪委越级上访量仍居高不下。一季度,我市到省纪委上访11批次24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批7人次。二月份,我市到中纪委上访9批9人次。五是异常访时有发生。有少数人多次来访。有的还扬言自杀、制造暴力事件,有的直接冲到领导办公场所,对信访举报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1.坚持走群众路线,践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市级领导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级领导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各县(市、区)纪委领导干部可参照上述三个文件,建立定期下访接待群众制度。领导定期主动接访,一是为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领导干部接访可以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交流,直接、真实地感受到百姓所思、所想、所盼,这样有利于接访领导准确地找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源所在。二是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群众信访成本。作为领导干部,他能直接处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环节,就可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地、及时、妥善解决,从而降低了群众的信访成本,减少越级、重复、集体访。三是拉近了领导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百姓的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有利于把全社会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经济发展上来,切实凝聚社会发展合力。今年,我们将继续实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周二信访接待日制度,重点抓好县(市、区)纪委书记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案下访、随机暗访和信访室跟踪回访制度,不断前移信访受理窗口,拓宽信访信息来源渠道,为服务“三保”吸纳民意资源。

  2.健全体制,夯实基础,努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当前社会新老矛盾叠加,政治因素和利益诉示相互交织使信访举报形势更加复杂,做好信访工作难度增大,为此,要进一步要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对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进行反复摸排,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和具体措施,逐人见面,逐案落实,逐一化解,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同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通过落实政策、扶持救助、教育疏导等措施,集中更多的财才物力帮助上访群众克服困难,着力化解多年积累的信访难题。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核查分析,逐一化解结案,完善信访听证会,必要时实行信访听证制度。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查信访稳定工作的职能,加大联席会办“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力度,对其中相关地区单位相互推诿、群众久诉无门、久拖不决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与相关地区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定期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三跨”信访发展成为串联群体性事件。

  3.以“和谐信访温情行动”为抓手,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入推进“和谐信访温情行动”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把信访举报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一要改善信访举报环境。规范接待来访言行,做到文明接访、依纪依法接访,畅通渠道。积极创建热情周到、文明向上的接待环境,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办理12388举报电话的暂行办法》,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并有专人负责。二要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到集体访、越级访较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挂钩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每年都要结对帮扶3-5个困难户,每年都要办不少于3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三要全面开展创建“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活动。围绕“无越级访、无重复访、无集体访、无异常访”的总体目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访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这一活动载体,建立完善适合农村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问题解决的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市纪委将针对各地实施的和谐信访温情行动的内容,从不同角度选择好的做法,总结推广经验,从而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把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萌芽状态

  一要通过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对凡是署名的初信初访、多人联名反映及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反馈。对因调查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或异常访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证据充分、情节简单的信访件,由信访举报部门采取直接调查取证的方式直查快办,迅速解决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二要加大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和管理力度。对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典型信访案件,及时交办,跟踪督办,直至查清事实、息诉息访。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立即登记,统一管理,优先办理,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提高信访案件的查实率和按期办结率。同时,建立交办信访件办理质量过堂复核制度,提高交办件的查处质量。每季度对省、市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信访举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要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信访举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经常分析信访举报形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访、带头包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信访举报工作上,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带头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要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要加大创新力度。当前,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复杂,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要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努力营造不懈探索、大胆实践的工作氛围。要学习借鉴其他系统信访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要加强理论思考,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夯实思想政治基础。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努力使广大信访干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部署。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广大信访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多地关爱信访干部,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信访干部的交流使用,既要把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信访举报部门来,也要把优秀的信访干部交流到其他重要岗位上去,不断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篇三】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定点驻村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6月5日,永远村驻村工作队正式驻村开展工作。3年来,工作队始终牢记驻村扶贫工作的使命与任务,立足永远村实际,围绕基层党建、扶贫产业、扶志教育、人居环境、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方面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研工3作,并据此开展多种形式的驻村扶贫工作。

  一、村基本情况

  永远村位于林甸县南38公里处,G015国道西2公里,南邻大庆,交通较为便利。全村幅员面积87515亩,其中耕地37003亩,国有草原26908亩,集体草原7319亩,林地5303亩。有10个村民小组、7个自然屯,2014年末户籍总人口1236户、3619人,截止今年年初,常住户有857户,2814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71名,其中女党员10名,35岁以下党员13名;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2户121人,现有脱贫40户68人,未脱贫22户53人,贫困发生率为1.46%。按致贫原因分,因病致贫37户64人,占比60%;因残致贫21户52人,占比34%,缺劳动力4户6人占比6%。按照贫困属性分类,低保贫困户16户45人,一般贫困户46户76人。

  2013年以前全村通屯硬化道路13.4公里,由于当时设计路面宽度为3.5米,不能适应现通车需要,重新规划设计为4.5米宽,目前已有2公里完成硬化,另外11.4公里已完成路基达到待铺状态,2019年硬化4公里,六屯至十屯屯内巷路7.26公里已完成路基达到待铺状态,计划今年6月末之前完成18.66公里的道路硬化。完成绿化带筑台及路边沟清理10000延长米,绿化村屯5个。

  “三通三有“按照上级标准全部达标,有1个村卫生室、1个村文体广场、1个农家书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水平大幅度提高。现有奶牛牧场1个,投资1500万,目前养牛720头,2017年带动村民种植青贮饲料2000亩,提高了村民收入。木材加工厂3个,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带动村民增加收入。玉米烘干塔2个,玉米初步加工,通过雇工带动就业。养猪场1个,存栏数300头。村民收入主要分三部分,一是种植业,以玉米为主。二是外出务工,永远村地理位置较为便利,距离市区较近,尤其是采油六厂、让胡路区,青壮年大部分选择外出务工。三是依托村内产业带动。贫困家庭吃穿问题均已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学生;村民基本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民住房土房较多,大部分为安全房;1至5村民小组使用净化水,6至8村民小组使用自来水,9至10村民小组使用自备井水。

  二、政策落实情况

  安全住房方面:原有住房1014户,原有安全房365户,维修加固213户,危房279户;无人居住157户,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我村翻建D级危房279户(其中2019年翻建180户),维修加固163户,其中贫困户原有安全房11户,翻建46户,维修加固6户,土房1户(已进行维修、待翻建),聘请专业机构对这些房屋进行鉴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保证所有农户不住危房,群众对解决住房问题全部满意。安全饮水方面。自脱贫攻坚以来,县投入我村建设安全饮用水资金50万元,铺设管线16000延长米,新建水房2处,维修翻新水房1处,全部达到国家农村安全饮用水标准,实现全村98%农户自来水入户(其中有17户因施工条件限制,暂无法施工入户),群众对安全饮水工作满意度百分之百。教育扶贫方面。我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人(王瑞雪、曹颖、刘春芳),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及寄宿生补助和生活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失学辍学情况发生。其它阶段学生3人,其中:高中阶段2人(刘丹丹、许言鑫),中职教育阶段1人(邵莉涵),已落实免除学费、困难学生家庭生活补助等政策。健康扶贫方面。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所有人口全都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常见病、慢性病在三甲医院都能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我们通过认真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四重保障线,全部贫困人口实现了医疗有保障。截止今年年初,我村贫困人口在医院住院治疗11人次,共计发生医疗费用115643.31元,经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共计报销金额108595.02元,平均报销比例为93.9%共为贫困户办理慢病卡21人。产业扶贫方面:奶牛产业项目实现贫困户全覆盖,“托牛入场”带动贫困户62户,每户每年收益2000元—4000元;生猪资产收益项目办理47户,每户每年收益3000元,收益期3年;落实鹅雏养殖项目,全村贫困户共订购大鹅2458只,种植小园14亩;2019年光伏发电、乐尔兔业两个项目产生村集体收益40万元,带动贫困户31户39人增收6.2万元;通过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实现了贫困户户均增收7000元。同时,根据市场前景和群众需求,这些产业项目收益期将进行适当延长。另外,驻村工作队筹措资金8万元组建了,永远村剪纸社、服装加工车间,达产后可吸纳劳动力60人,预计人均月收入2000元。就业扶贫方面。我村结合实际,不断拓宽农民群众就业渠道,2019年全村转移就业劳动力1200人,实现户均增收10000元;聘用公益岗20人,其中:保洁员13人,护林员9人,光伏电站管护员2人,实现户均增收3000元;就近就地灵活用工300人;

  四是苇帘加工和中国结手工编织项目已落实102户,预计每户至少年增收10000元,通过扶持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实现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增收。金融扶贫方面:县政府出资为所有贫困户购买了30元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保险,为11户贫困户购买了种植业保险,面积238亩,确保每一个贫困户都享受到金融扶贫的阳光。政策兜底保障方面:我村不断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截止目前,全村低保人口101户213人,其中贫困户16户45人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人口10户10人;残疾人100人,重度残疾人26人,其中贫困户21户52人;贫困户中4名老人享受高龄津贴,通过各项政策落实全面提高贫困人口收入。生态扶贫方面。为提高贫困户收入,选聘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从事生态护林员工作,通过日常考核,实现每人年增收3780元。驻村帮扶方面。村驻村工作队有3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派驻2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派驻1人。驻村干部吃住在村;62户贫困户有20个帮扶责任人,县政府1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16人、花园镇政府4人,每个帮扶责任人帮扶2-4户贫困户,人另有包联干部22人,所有帮扶干部都按照县里要求,经常入户,帮助贫困户脱贫,助力全村脱贫攻坚。在县、乡党委的领导下层层压实责任,凝聚各方力量,将包村干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包联干部这五支队伍力量紧密结合,打造了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队伍,提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三年,市县乡各级主管部门对驻村工作队进行业务培训30余次,帮扶责任人培训30余次,使帮扶责任人由简单的“送钱送物”转化为办实事解难题、增收上出实招、见实效、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健康生活。

   三、存在问题

  1、村级基础设施较为落后,住房、饮水、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2、部分村民观念较为保守,存在等、靠、要思想,不以贫为耻,存在相互攀比情况和不良生活方式、风气习俗。

  3、种植土地土质不好,低涝地多,种植结构比较单一,是典型的“靠天吃饭”耕种生产状态,且种植技术、农机技术等方面指导急待加强,村民对于多样化种植和大型机械作业规模化种植信心不足。

  4、农业生产缺少懂技术会经营人才,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留守人员多为老弱病残。

  5、贫困户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大,达到94%,且绝大多数年龄较大,劳动能力有限。

          四 、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调研结果,有的放矢地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协助村两委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帮助村干部提高能力素质,发展新党员,充实党组织力量,做好党员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增强脱贫攻坚内生动力。

  2、进一步加大思想感化宣传工作力度。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志。“治愚”和“扶志”离不开精神文化力量的感召,贫困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了、接触外界信息多了、思想解放了,才能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有更多好主意、好办法,才有更多主动脱贫的积极性。文化扶贫不仅关系到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和质量,而且关系到村民“造血功能”的激活与发挥。建设好基层文化阵地,依托农家书屋、文化大院、文体广场,通过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放映农村电影,激发村民的文化归属感,使村民“爱党、爱村、爱家”,精神脱贫带动生活脱贫。提高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3、不断完善村级基础设施。会同村两委,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完善提升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设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进一步探索多样化种植方向。协调开展种植技术和农机技术培训,送农业技术书籍上门,提高村民转型信心,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设立1个电商点,促进调整种植结构。培育和壮大村内产业项目。充分发挥产业项目的带动效应,推动奶牛牧场提高青贮饲料收购量,扩大种植面积,争取达到4000亩,留住年轻劳动力,方便就近照顾家人,提高整体收入。

  5、进一步做好扶贫政策的落实。密切与贫困户的联系,会同村两委、帮扶责任人逐户研究脱贫户巩固计划和未脱贫户的脱贫计划,特别是针对年龄较大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落实好健康扶贫计划,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国家兜底政策。

  当前,永远村的脱贫工作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下一步,永远村要“扶志”作为重点,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打强心针、上催化剂,增强脱贫致富的勇气和底气。驻村

  工作队要充分利用市、县和培训和资助政策,充分利用帮扶单位的优势,广泛开展贫困人口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会经营、善管理、懂技术、能创业的新型农民,促进生产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拓展增收渠道,让村民实实在在增收致富,彻彻底底地打赢永远村的脱贫攻坚战。

【篇四】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二、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三、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篇五】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从近几年信访情况来看,各种非正常信访尤其是进京非访和群体性事件增长势头猛、影响恶劣、处置难度大,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如何破解非正常信访这一难题,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中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笔者对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探寻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我市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信访工作总体形势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多年来保持总体平稳,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但同时和全国一样,我市也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由于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冲突等原因,在加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多,不可回避的矛盾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多,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从20xx年到20**年,各级信访总量连续攀升。

  (二)我市非正常信访有关情况

  我市在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中,按照中央联席办总体要求,通过采取及时劝返接回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认真规范处置工作、促进解决问题、落实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措施,使绝大部分赴京非正常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有理的解决到位,无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多数非正常上访人员没有发生回流现象,没有发生恶性的影响大的赴京非正常上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和首都重要地区和敏感部位的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连云港市非正常信访的特点分析

  综观我市非正常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保福利、土地征用与流转、涉军人员、民间借贷、涉法涉诉、房产纠纷等方面。其行为呈现出三个特征:

  (一)频率高发,人数批次明显增加,连锁反应明显。今年非正常上访同比上升54、2%,而且出现了此类问题解决又引发其他问题的现象。如前几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后,又连续出现退役士官、复员军官等其它涉军人员反映待遇等问题。

  (二)规模较大,手段方法灵活、行动组织性强。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上访人在跟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达目的,他们往往想尽办法,严密组织,统一口径。如民办教师、涉军人员、“残疾车主”,“银行协解人员”串联、抱团集体上访的倾向非常明显。

  (三)行为过激,对抗性明显增强,社会影响大。有些上访人不管自己反映问题是否有理,就直接到天安门、中南海、使馆区等场所,拉横幅、静坐、围堵大门、拦截车辆等行为进行上访。

  三、非正常上访形成的原因

  (一)上访人心理因素加剧进京非访

  随着利益格局调整、收入差距拉大,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心理在广大群众中显得尤为突出。上访群众心理心态偏激失衡,片面理解政策法律,过分强调自身利益形成一些错误心态:主要有“官本位”心理,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人治”要比“法治”管用;“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投机心理;“盲从”、“赌气”、“盲诉、盲访”心理等。再加上现实中确有一部分人以访谋生,因访得利,从而导致非正常上访逐年增多。

  (二)体制的负面效应诱引进京非访

  1、劝返机制的负面影响。对非正常上访,随有随接,随接随返,对减少正常上访总量效果明显。然而从实践中看,上访人产生了去北京上访管吃、管住、管送,“零成本”逛北京的负面效应,形成越接越多,越接越去的恶性循环。

  2、考核通报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发生非正常上访后一级通报一级,为降低数量,后移名次,基层就会采取“拦”、“堵”、“截”等手段,这就给上访人造成基层党委政府怕去北京上访的错觉,以此要挟责任单位满足其过高诉求或不正当要求。

  3、责任划分中存在不合理成份。《信访条例》规定解决信访问题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但在特殊时期、敏感时节,涉及到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时,强调让户籍所在地稳控,有时迫于压力,为完成稳控任务,就可能答应了一些不该答应的条件,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群众通过非法上访能解决问题的想法,导致工作越做越被动。

  (三)政府职能缺位助推进京非访

  非正常访反映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基层受理过。但乡镇、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力量薄弱,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有限,致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成为一句空话,导致矛盾上行。同时基层干部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过程中,确实存在方法简单、工作拖沓、推诿扯皮的现象,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进而群众情绪失控,采取进京上访。

  (四)法律遏制不力致使老户肆意非访

  1、在适用法律上有难度。《信访条例》内容欠缺,导致上访秩序混乱。首先,《信访条例》没有对上访案件做终结的法律规定;其二,对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其三,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等行为缺乏刚性的管理措施。由此,降低了《信访条例》的法律约束力,导致上访秩序混乱。处置非正常上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分散规定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且多属缺乏可操作性的原则性规定。

  2、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的主体不明确。非正常上访行为违犯了《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本应由公安处置的违法行为,但由于“三个慎用”的出台,导致公安机关不敢处置,信访部门无力处置。尤其是劳教制度取消后,老户活动更加频繁,组织更加严密。7月1日那天在北京参与非访的将近1万,对于这些老户如何教育疏导,没有什么好的对策,导致加入非访队伍的人员不断增加。

  四、我市处置非正常信访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处置进京访的一些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构建应急处置小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京工作,专门成立接访二处,主要负责群众进京上访的应急协调和处置工作。

  2、精心组织,快速反应。驻京工作组成立以来,按照“遇有情况,快速反映,提前布控,靠前化解”的处置原则,发现人员失控进京,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主动到敏感地区布控,果断处置,迅速劝返。多次成功劝返,如海州区张某等6人多次进京,有两次在中南海带出,苏红酒业一批33人次进京被成功劝返。

  3、全力协调,多措化解。每次发生非访以后,市驻京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省驻京工作组及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及时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地核减。同时,对于事发单位发函交办,跟踪问效,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处置不力再次回流非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处置非正常信访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稳控和处理工作难度大。一是接回难。如果上访人在北京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愿意返回,信访部门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将人接回。二是稳控难。非正常上访人员在北京发生违法行为之前,任何执法机关对他们都不能拘留、关押,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的方法稳控也存在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三是处理难。由于法律依据和证据不足,即使公安机关对非正常上访人做出拘留、劳教等处理,被处理的非正常上访人若对处理不服,就会提起公诉,而公安机关往往会被裁定为败诉,还要对非正常上访人进行赔偿,致使许多公安机关不敢依法处理。

  2、现有的信访终结机制不健全。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问题确已解决并且已经三级终结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而事实上,只要上访人不息诉,上级就交办,原来的终结随之成为一纸空文。尤其是对已经法律程序终结的无理非正常信访,缺乏相应的终结机制。

  五、遏止非正常信访的对策思考

  针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表现、发展趋势和产生的原因,笔者结合在实践中化解非正常上访的探索,提出如下对策:

  (一)创新体制,整合资源,构建一元化“信访大格局”。

  化解信访矛盾的理想路径是把信访资源的整合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把信访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统一、权威的社会矛盾处理机制。

  从目前组织架构来看,市级党委政府应该转变观念,优化信访的社会环境及运行机制,根据市情,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党、政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种力量积极参与、信访部门适时协调的信访新格局。如有的地方成立了群众工作部,以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发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的优势,全社会共同担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

  (二)创新机制,完善功能,构建一体化“社会大协同”。

  社会协同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涵和化解信访矛盾的主渠道。随着社会网格化管理创新模式的不断推行,结合信访矛盾网格单元化解方式的运用,可以构建以来访接待为主轴、法律咨询解答与心理咨询为辅佐的“一轴两翼”接访模式。

  一是在“规范”、“畅通”中推进有序上访。严格按照新《信访条例》的规定,改“批示立案”为“法定立案”,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申诉,没有领导批示也能立案;不符合上访条件的上访申诉,即使有领导的批示也不能立案,严防接访中的随意性。

  二是在“治本”、“控源”中消减信访矛盾。注重政策的跟踪评估以及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因政策原因引发的信访问题,要注重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执行中执法者不当行政原因造成信访问题时,信访工作机构要大胆行使《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制止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在“调处”、“化解”中提升社会协同效能。要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探索民间组织参与信访,让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承担起社会弱势群体与政府及司法机关间沟通、协调的功能。成立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综合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社会关怀等,以形成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社会基础。

  (三)创新方法,包容并蓄,构建科学化“依法大息访”。

  在信访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综合体现情理交融、敬畏人民、和贵包容、法治保障相结合原则。

  一要以“评”控访。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研判有关信访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误导性等潜在风险,既要防止大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也要防止忽视小信访问题而演变为大事端。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科学、慎重决策,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不完善和行政行为不规范产生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二要依“法”息访。建议建立公开听证信访制度和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对“两级终审”、“三级终结”的案件进行最终认定,推广无理上访户终结制度,把信访听证与规范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实施无理上访老户终结制度。

  三要依“规”惩访。面对恶意非正常上访行为,一要慎用警力,二要依法处置。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从法律上界定非正常上访行为表现后,对那些在非正常上访行为中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处置,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违法必究的导向。让上访人知道非正常上访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被动局面。

  (四)明确导向,多元评价,构建科学化考评机制。

  当前信访事项解决率偏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要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在考核干部政绩时,加大民生指标的分值设置,让干部更加注重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建设,真正做到“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

  1、考评内容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与质量兼顾”,以有效结案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地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官员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察和掌握,督促各地积极解决上访所反映的问题,以问题最终解决的数量和质量,来考评。

  2、创新过错追究机制。过错追究,就是对因干部违法乱纪、该作为不作为而引起的群众上访,要严格追究干部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严格的扣分处理。但应明确,属于改革带来的阵痛,以及涉法案件的上访,只能是让各级干部尽量做好思想工作,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属于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应该严厉打击,不应该追究干部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过错追究制优点体现在:一是各级干部心里服气,气顺,工作也有积极性;二是个别违法乱纪的干部也会有所收敛;三是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成,形成“爱哭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信访矛盾不能靠“堵”更应重视“疏”。因为“堵”只能将“桥梁”变“鸿沟”,“疏”则能把“天堑”变“通途”。要建立良好、正常、规范的信访秩序,形成文明、有序、理性、合法的信访氛围,让信访问题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支持与努力。解决信访问题任重道远,信访工作制度、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制度完善,而是要在这个过程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探讨研究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六】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12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云山的带领下,专题调研组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供审议时参考。

  一、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区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狠抓执法办案。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606件,执行结案2111件,执结率达81.01%,执结标的额2.34亿元,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执行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区人民法院坚持遵循执行规律、突出问题导向的思路,狠抓兑现率、强制性、规范化三个工作重点。一是执行兑现率不断提升。2016年5月以来,共执行兑现1.98亿元,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了“真金白银”;开展为期10天的“铁拳1号”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113件,执行兑现案款1214万元;坚持以“底数清,台账明、监督严”的案款清理思路,清理执行案款241笔,清理消化积案66件,兑现到位1135万元。二是强制执行效果佳。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对不同“老赖”有针对性地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曝光措施,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126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101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兑现到位324万元;强化拘留措施,对有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履行申报义务的进行司法拘留,共司法拘留175人,有效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强化追刑措施,移送追究拒执犯罪1人,让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接受刑事制裁。三是执行行为逐渐规范。强化案件流程节点控制,主动告知申请人关键流程节点信息,严格规范收案、结案管理,从严审查“终本”结案;繁简分流规范化,探索案件分类管理,根据财产状况难易分类,因案施策,达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科学执行效果;绩效管理规范化,强化执行人员管理考核,实行绩效逐月通报评比,扣分处罚6人次,激发执行积极性。

  (二)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优化外部联动机制。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与公安、银行等部门协作,为实时查询信息提供便利。2016年5月以来,查询信息2079条次,执结案件516件,执行兑现2045万元。二是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内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强化案中调解,2016年5月以来,调解案件2772件,调解率39.39%,当庭兑现116件,兑现金额196万元,当庭兑现比例得到提升。三是搭建信息运用平台。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化执行查控信息平台,无缝整合“五大系统程序”,实现自动上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动开展“点对点”“总对总”功能查询、自动发送执行流程节点信息、自动开展终本案件回复查询、自动采集同步数据五项功能,以科技实力提高执行力。

  (三)执行工作队伍形象有效提升。一是强化执行素能培训。组织开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90人次,强化执行人员的攻坚克难责任,提升执行能力。二是狠抓执行廉洁建设。开展执行案件回访,案件回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97.23%,对回访中存在问题相关人员提醒谈话,确保执法规范廉洁。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有起色,大部分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执行工作仍然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执行不能”社会宣传不够。“执行不能”观点在社会上知晓度不高,群众法治意识不够,导致部分申请执行人未能充分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期望值过高,主观认为百分之百实现,对一些穷尽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无法理解。

  (二)执行联动机制效果不佳。虽然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构建了一些执行工作的联动机制,但也存在网络查控与临柜查控数据不一致、少数部门对执行工作的配合程度不高、少数部门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导致执行查控效果不理想;执行惩戒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对被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手段有限,特别是对拒执罪的打击,申请人配合程度不高,多数不愿意提起自诉,导致追究失信执行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存在困难。

  (三)“案多人少”问题突出。一是法院执行案件逐年呈上升之势,而执行人员又无法增加,案多人数日益突出。自去年5月以来,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06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52件。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上述困难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强化“执法不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更加注重向社会宣传。重点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区别,让社会对“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和认知。特别要针对“执行不能”向社会说明情况,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面临的客观现实,认清哪些是市场法律风险,哪些是法院职责所在,从而正视市场风险,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形成强大的解决执行难工作舆论声势。二是更加注重向当事人的宣传。从案件受理到庭审判决、执行全过程,都要向当事人灌输法律风险意识。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获得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可。三是更加注重执行过程的宣传,突出宣传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同时也要加强加强对执行工作面临的“人员难找到、财产难查找、财产难变现、行为难规范”等客观实际情况的宣传,获得社会的认可和理解。

  (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惩戒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执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区委办、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站在全区大局的高度谋划推进执行工作,将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通过全区各部门加强联动,认真履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职责,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营造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环境,共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坚持内涵式发展的执行队伍建设路径。一是要把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配强配齐执行工作力量,较好地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工作人员水平和能力,及时总结执行中的成绩和经验,加强执行队伍中的传帮带,以好传差、以强帮弱、以老带新,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执行公开,提高执行公信。深入落实阳光执行,借力信息技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强化执行节点管控,探索实行及时生成公开案件承办法官、立案时间、财产查控、财产处分等重要案件节点信息,并通过网站、短信等方式,自动向案件当事人推送,引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倒逼提高执行能力。继续深入落实执行裁判文书上网,提高上网效率和文书质量,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篇七】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中级法院,现将全市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自2016年10月份,我市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严格把握法官入额标准,2017年4月,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市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723名,并全部通过人大审批任命。落实法官员额增补要求,根据员额指标预留或空缺情况,于今年7月份启动了第二次遴选,递补了68名员额法官,既稳定了职业预期又保证了员额数量动态平衡。按照以案定额原则确定分配比例,重点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递补后中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员额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比例分别为35%、39%。

  ——积极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与行政职级脱钩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套改,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全市法院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共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了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加快建设新型审判团队。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全市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共组建新型办案团队497个,其中中院46个。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绩效年度指标管理,承办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承办法官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总数的98%。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编入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并实行台账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8.5万件,占全部案件的28.8%。

  ——探索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审委会讨论事项,对院庭长监督活动全程留痕,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权的边界。针对改革后审判权运行特点,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强司法权运行节点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程序监督、案例指导等措施,去年以来通过二审、再审程序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2940件,确保改革后案件质量不下降、管理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推进诉讼机制改革,解决司法实践中突出问题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民事、行政案件立案规程,严禁另设条件限制立案的做法,明确立案信息录入、转办、送达、排期等节点时限,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明白纸”,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全面推开网上立案,建立了全市法院统一的网上立案系统,探索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渠道,今年8月1日以来通过网上渠道受理当事人一审民商事立案申请1.2万件,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更加快捷方便。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2016年12月以来共审结相关案件9666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8%,60%的案件在10天内审结,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3,上诉率为0.9%,远低于以往的8%。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了青岛的试点经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构建“一体两翼”涉诉信访处置机制,法院承担主体化解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去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共化解信访案件79件,促进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三个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654件,信访率同比下降29.6%。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共有1797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其中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落实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和培训费用,明确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陪审员实行随机抽取,推行陪审员参加的5人或7人大合议庭制,去年以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5万件。

  ——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讼组织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52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9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82%。在法院内部健全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速裁、小额诉讼审判团队作用,对事实清楚、分歧不大的案件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近一年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1.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三)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制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严惩拒执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万条,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费5.7万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执行新模式,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等系列规程,实行“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专项管理,开展见证执行、执行直播等活动,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445件,成交量1036件,成交额59.9亿元,网拍成交金额列全国法院第三。

  ——健全完善强制执行实施工作机制。开展“执行利剑”、“蓝色风暴”等系列专项活动,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去年以来共实际执结案件3.7万件,执行到位220.5亿元。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特案特办”。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3件,涉及执行案件1620件,涉案执行标的额42.7亿元,其中378件执行案件得到化解。目前,全市法院核心指标已经基本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周强院长在调度青岛法院执行工作时给予肯定。

  (四)不断强化诉讼保障机制改革,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

  ——加强诉讼便民机制建设。按照“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标准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程序,归集整合立案审查、信访申诉、咨询服务、诉调衔接等窗口功能,加强对当事人的涉诉指导服务,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在案件查询、业务咨询等功能之外,整合法官预约、来电督办等管理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渠道。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去年9月,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并与管辖区域内各中院、知识产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法庭目前已受理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各基层法院改革方案已经提报省法院,中院改革方案也已经进入调研论证阶段。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改革,全市法院全部接入全国法院专网,共建成高清数字法庭212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1个,庭审观摩、远程提讯、远程接访等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建设四级联网的审判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完善电子卷宗录入、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逐步完善。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所有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00%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0.3万份。

  ——强化规范化管理。把规范管理作为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方式,中院党组将今年确定为“推进规范管理年”,确定了35个重点规范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院共出台各类管理制度12项,将财务核算、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嵌入审判和办公信息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结案18.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3%、7.9%,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对照省委、市委“走在前列”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待,全市法院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缺乏责任担当,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有的改革事项走样打折扣;有的干部创新意识不强,闯劲不足,对改革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司法观念、办案方式没有与时俱进,影响了改革成效。二是体制机制改革前后制度需要进一步衔接。有的法院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不到位,员额配置、管理转型、专业法官会议建设等工作滞后,影响了改革效果的释放;个别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基层法院未入额法官承办案件的现象尚未根除;个别员额法官办案知识和经验储备不足,不适应案件数量增长、复杂程度提高的形势要求;新型审判团队案件评议机制不健全不统一,执行工作片面追求考核指标忽视实际工作成效等问题还未彻底解决。三是改革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审判辅助人员普遍不足,远达不到审判团队的基本配置,限制了审判团队作用的发挥,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组织建设还需健全,法官评价体系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投入不足,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成效还不明显。四是改革的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制约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比如员额法官等级晋升机制还不完善,影响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常态化的员额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影响了员额法官的动态更新;司法人员管理和横向交流机制以及法官的人身、名誉等职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聘用制人员、事务性工作外包等改革还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加以解决,也期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司法改革中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按期完成全市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特别是在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秩序上下功夫,确保改革过程无震荡。积极推进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晋升及退出机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业绩评价等制度,探索更加科学的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平稳运行。加强法院单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的改革第一责任人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改革担当,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常态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以改革促审判,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得益于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在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组建、入额法官任命、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多次到法院调研指导、听取专项汇报,人大代表也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改革合力,确保按时完成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效。三是推动建立司法改革保障机制,及时解决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及相关事务性工作外包面临的经费保障等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篇八】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赣办字[20xx] 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民兵基层建设在新时期、新阶段有新的发展,县人武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调研阶段,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从4月上旬起,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对全县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设立基层武装部30个,配备专武干部57人,建立民兵营(连)186个,在编民兵36100人(其中普通民兵32976人,基干民兵312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6%。

  此次调研,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地、开座谈、考业务、答问卷等方式,先后深入到30个基层武装部(乡镇17个、行业12个、企业1个),34个村级民兵营(连),占总数的18%,与20名乡镇书记(镇长)、30名专职武装部长、20名副部长、1名武装干事和34名民兵营(连)长进行了广泛地接触、交流和谈话;在每个乡(镇)均召开了1次座谈会,共与105名乡(镇)书记、乡(镇)长、基层专武干部和民兵营(连)长进行了座谈。

  总得感到,近年来,我县在上级军事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在组织完成好经济建设任务和做好多样化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础上,对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进行了一些努力,使我县的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二、当前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调研认为,虽然各单位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发展的步伐较慢,与上级的要求差距较大,形势不容乐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抓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等、靠、望”思想严重。从调查情况看,当前民兵基层建设普遍存在工作重心不够突出,多数单位存在时紧时松和上级强调一阵抓一阵的现象,“等、靠、望”思想较为严重。具体表现在“四不”上:一是摆位不正。基层党委落实议军制度不经常,有近10%的基层乡镇党委近三年来没有议过武装工作,不能把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摆在应有的位置。调研与30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见面谈话了解,有20%的领导对民兵基层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要求不高,标准较低,每年除了训练、整组、征兵等硬性工作任务能得到较好完成外,其它指标“稍软”的工作、活动则落实不够、完成不好,存在重经济建设轻武装工作,不能实现武装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发展。据统计,有近10%的专武干部属于摆位不正,30%的同志把兼职工作摆在专职工作更重要的位置,还有5%的基层专武干部不乐意从事武装工作。

  二是认识不足。调研中,发现有55%的基层单位领导,认为基层武装工作是部队系统的事,是要人要钱的工作,产生不了什么经济效益,在目前发生战争可能性不大的情况下,抓民兵基层建设没有太大实际意义;有32%的人对自己担负的武装工作职责认识模糊,认为自己兼的是虚职,存在应付、凑呼地完成上级的任务就行,基层建设搞不搞、建不建都没关系的错误思想;有30%多的基层领导干部认为搞民兵基层建设要花钱,基层钱又不多,能拖就拖,能不建就不建,存有看上级机关怎么说、等上级机关来抓再建的观望思想。有少数单位和领导对武装工作出现“不报不批、不请不到”的现象,视武装工作为一种“包袱”,看成是一种额外负担,从而出现上面抓得紧,下面抓得松,职能部门抓得紧,基层党政组织抓得松,关键时刻抓得紧,平时抓得松等现象。有近50-60%的专武干部,总认为自己在本单位说话的力度不大,武装工作没什么地位,抓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无从下手,难以得到领导支持,存在等待上级出台文件要求,靠上级来抓的思想,难以站在夯实国防建设基础,促进武装工作发展的高度认识和思考问题,严重缺乏创造性完成任务的思想认识。

  三是投入不大。当前一些乡镇、县直机关党委、主要领导在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问题上,无论是领导的力度、重视的程度,还是投入的精力、经费的保障,都处于支持不够、关注不够、倾斜不够的现状。调研中,我们重点对17个乡(镇)20xx年用于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的经费投入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最多的乡(镇)为17000元/年,最少的只有500多元/年,平均为1200元/年,投入多的单位也只是保障正常工作,个别基层武装部一年到头几乎没有投入任何建设经费。座谈时,虽然一些乡镇主要领导表态比较好,但从实际工作情况看,往往不尽人意,重讲轻做、只讲不做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旦在涉及到需要出人、出力、出钱的工作上,就讲条件、叫困难,阻力就重重,理由和借口比较多,有的甚至把武装工作当成负担,致使民兵预备役工作该投入的钱不愿投入,该抽调的人员不让抽调,该落实的工作难以落实。严重缺乏抓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大局意识。

  四是方法不活。从调查30个基层武装部情况看,70%的单位仅停留在挂几块牌子、记几个本子、建一两支分队上,但对抓基层建设到底要抓什么、怎么样抓、达到什么标准,认识不多、方法不多,有的始终还是停留在老思想、老办法、老框框上迟迟不前。结合实际、结合工作、结合形势研究基层建设比较少,特别是结合抓经济建设抓基层建设开拓创新上还很不够。

  (二)两支干部队伍建设难以适应“平战”需要。

  从专武干部层面看:

  一是“专武”意识有所弱化。目前,全县30名专武部长当中,兼一职、两职的有22人,兼三职的达7人,兼职率达96.67%,副部长(或干事)也兼有包村、蹲点等繁重的地方中心工作任务。应该讲,专武干部兼职,既是形势需要,也说明专武干部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能使地方党委政府放心,并且兼职有利于更好发挥自己的才干,扩大自身的影响,更好地与各级领导和群众进行联系、沟通,以“有为、有位”促进本职武装工作的开展。但是,由于兼职过多,导致专武不专问题突出,分散了从事武装工作的精力,有的出现摆不正位置、淡化职能的现象。有一部分同志是把专武干部岗位作为政治进步的跳板,在岗不敬业,不把岗位当事业;有些专武干部将武装工作看成附带工作、多余工作,甚至“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些单位对专武干部的要求也比较单一,更多地只从履行军地桥梁的角色要求,在推荐使用过程中比较偏面,致使一些同志工作不尽心,抓军事斗争准备的热情不高。这样,对于上级军事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影响到中心工作时,就很难得到高度的重视,必将造成武装工作“管人”与“管事”的严重脱节,影响武装工作任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是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高学历的多,有军事工作经历的少;能完成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任务的多,能指挥带兵的少;满足于办具体事的多,能站在更高层次主动思考问题的少。全县57名专武干部中,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有41人,占总数71.9%,中专文化7人,占12.3%,高中以下文化9人,占15.8%,存在文化素质参差不齐;转业复退军人8人,仅占14%,进过人武学院培训学习的40人,仅占70%。有的单位专武干部虽然满编,但是挑选和培养不出一个好的民兵训练教员。有的单位要组织一项稍微大一些的活动都非常困难。还有的连一般性军事常识都不懂,从调研中抽考业务知识的情况看,有近11%的专武干部对一般性业务知识回答不全。从座谈了解的情况看,也有近5%的同志对民兵整组、训练、征兵工作应做些什么工作回答不上,只知道按上级要求叫送几个人就送几个人,个人的能力素质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三是面临实际困难增多。一方面是兼职工作过多带来工作压力大。基层专武干部受军地双重领导,兼职工作过多过杂,工作头绪多,主要精力基本上都投入到抓经济指标(招商引资、财政收入)、抓一票否决的工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防火、信访、“一大四小”)、抓重点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平时很难有更多的精力顾及武装工作,专职工作没干好,必定会受批评,导致了部分同志工作压力过大。另一方面家庭负担过重带来生活压力。据统计,全县有19名专武干部家属没有工作,27%的家庭经济收入只靠本人的工资收入,有的干部一家还有7、8口人,经济负担非常重;还有25%多的专武干部虽然家住一个县,因在偏远乡镇工作,加之长期得不到调整交流,与家属小孩一直处于两地分居,导致生活压力过大。

  四是进出渠道不够畅通。一方面是专武干部来源渠道偏窄。近年来,新任职的专武干部大部分是从农、林、水、教育等专业人员中挑选的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军事训练,整体军事素质不高;而从人武学校毕业的学员,由于受地方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的影响,有的学员难以分配到基层武装部任职。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县调整进入专武干部岗位的干部人员为22人,经过正规训练的只有4人,经过人武学校毕业的仅为1人,比例明显偏低。另一方面专武干部出路不畅。从调查的情况看,现有的57名专武干部中,超过45岁以上的6人,年龄最大56周岁,平均年龄36.8岁,任现职五年以上的37人,平均任职时间8.75年, 任职最长的为22年,明显存在年龄偏大、任期过长的问题。尤其是基层武装部长层面,近三年只有9人得到重用和提拔,11人岗位工作得到交流,比例也非常低。

  从民兵干部层面看:

  一是难选配。一方面受选举制度的影响。全县186名基层民兵干部中,有157名干部是通过海选产生的,96名民兵干部是由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兼任。选拔使用村(居)委会的民兵干部县、乡两级人武部没有决定权,加之村(居)委会干部编制员额有限制,民兵营(连)长没有专职编,因此导致绝大多数民兵干部不是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就是兼任会计、出纳或者兼管计生工作,很少有专职的,目前全县仅有69名为专职。另一方面配备民兵干部别无选择。目前,村(居)委会干部一般只有3-5人,通过选举产生的村干部一般都是年龄比较大的人员,多数都不符合民兵营(连)长条件,如果按照条件选配根本就选不到人,因此别无选择。

  二是难胜任。一方面年龄偏大难胜任。据统计,全县186个民兵营(连)长中,超过45岁以上的76人,年龄最大58岁,最小年龄为28岁,平均年龄42.5岁。而武装工作多数是需要年轻,遇到任务能上得去顶得住的人员,因此年龄普遍偏大难以胜任。另一方面军事素质不高难胜任。民兵干部中,有74%的人员既没有当过兵,也没接受过正规的训练;还有12%的人员只有小学文化,缺乏较好的军事素养和组织指挥能力,从素质上难以胜任。

  三是难管理。一方面是由于民兵干部换届快,人员更换快,加之村干部兼任民兵干部只有干事没有特殊待遇、没有岗位补贴,导致了一部分村干部不愿担任民兵干部职务,造成难管理。另一方面由于民兵营(连)长是兼职且没有任何经济和政治待遇,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错误思想。有的还片面地认为,武装工作干好了,选举时又不能赢得更多的选票;相反,工作做得越多,有可能得罪的人越多,从某种意义上说反而不利于选举,所以也给管理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民兵预备役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从调查情况看,乡(镇)基层武装部和村级民兵营(连)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硬件建设不够过硬。有的乡(镇)武装部和村级民兵营(连)办公场所、办公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调研所到的30个基层武装部中,有68%的基层武装部没有单独的“二室一库”,有35% 的没有配备办公电脑,有47%的没有建“青年民兵之家”。应急分队器材除永平、鹅湖、稼轩相对配备较齐外,其余单位都是像征性地摆四、五种类型的装具,难以满足遂行应急任务的需要。调研组所到的34个有村部的民兵营(连)中,有近51%的办公场所比较简陋和破旧,既没有悬挂职责制度牌,也没有配套的资料柜。据统计,全县还有近66个村(居)委会还没有建办公场所,租用或在村干部家办公,硬件设施建设几乎处于零起点上。

  二是软件建设不够有力。在资料管理上,有的没有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专柜存放,有的整理归档不及时且没有装订成册,零零散散,到处乱丢、随意乱放,丢损、毒烂现象比较普遍。从抽查情况看,有近70%的单位历年来的资料保存不够好,15%的民兵营(连)历年来的资料已经丢失,甚至有5%没有村部的民兵营(连),以前统一配备的文件资料箱已丢失,有的虽然放在乡镇武装部集中保管,但也是长年不用,里面存放的文件资料也没有及时更新,多数为03年以前的资料,且大都已变黄,积满灰尘。在工作秩序上,有的基层武装部办公室满屋子是灰尘且凳椅东倒西歪,民兵营(连)没挂办公室牌子的达到了5%。一些目前即使看起来建设比较好的单位,也落后于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步伐;有7-9%的单位对原来配发的旗子、章子已经丢失。

  (四)民兵工作面临的“三难”问题依然凸显。

  一是经费保障难。民兵基层武装工作经费保障没有规定的标准、没有专门预算,主要靠专武干部个人与乡(镇)、行业、企业主要领导相互感情和内部协调,靠企业负责人的国防观念和地方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靠个人的协调能力得到经费保障。

  二是人员集中难。近年来,在组织民兵整组、训练和开展活动时,找不到人、到不齐人、集中不了人的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每年民兵整组中,多数单位的实际“到点率”仅为35%以下,有的甚至更低。在组织民兵分队担负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完成参建任务时,据统计有60%以上的在册民兵不在位,很难召集起来,即使召集起来,也往往是“童子军”、“胡子军”,直接影响了民兵执行任务的能力和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是活动开展难。多数单位开展民兵工作往往靠“人情”办事,靠专武、民兵干部的资历、面子、关系“疏通”来落实,难形成积极主动自觉参与的氛围。如:在民兵整组上,“有编无兵”和在册不在位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民兵组训上,一方面因无装备、无技术难组织,始终停留在低层次、老办法、老课目上徘徊,如我县现编有专业技术分队三类30支1422人,因相关的装备器材普遍老化,普遍训不起来;还因近年来部队装备更新较快,一些复退军人竟然不懂旧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无法实施教学;另一方面因经费保障不足,民兵参加训练的误工补贴过低,导致很大一部分民兵不愿参加训练,召集不齐人员,导致训练难组织、效果难落实。在民兵教育上,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过年过节返乡时间缩短,像以往那样利用返乡时机搞教育和开展刊授教育、远程教育等已基本上是“纸上谈兵”,民兵“教育难”、“难教育”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把民兵政治教育看成是“软指标”,甚至看成是多余的工作,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三、加强民兵基层建设的几点意见

  一是要切实树立抓好民兵基层建设的信心。要正确认识看待基层建设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既要充分肯定近三年来基层建设取得的明显成绩,又要充分看到基层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不能因为当前基层建设矛盾和问题突出而失去信心,要充分认清抓好民兵基层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领导的决策部署,是人武部工作职能所系,是落实应急作战准备向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转变的基础所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要特别重视端正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要克服形式主义、克服畏难情绪、克服“等、靠、望”思想,要把省军区推进“整县整团”建设思想贯穿于基层建设的始终。要把“一线指挥部”建设与基层建设,基层人武部建设与民兵营(连)建设捆在一起抓,要把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工作与平时基层建设落实捆在一起抓,要把健全组织、落实制度与发挥民兵作用捆在一起抓。坚持统筹兼顾、固强补弱,切实筹划好每项建设,规范好每个制度,落实好每项工作。既要从实际出发继续规范好基层基本设施建设,又要坚持高标准抓好“软件”建设。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抓队伍建设、作用发挥、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和基本制度落实上,从而推进基层建设协调发展、全面进步。

  二是要积极探索加强民兵基层建设的新办法。当前,民兵基层建设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和“老大难”问题。对此,各级一定要在与时俱进中,探索新的思路,创造新的办法,谋求新的突破。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引导力度,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要通过教育引导使广大基层专武干部正确认识当前民兵预备役建设所处的历史条件和环境变化,要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迎难而上,开阔思路,研究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另一方面,要采取集体攻关等形式,解决好重难点问题。要结合基层建设调查情况,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分门别类,然后区分任务、区分责任,组织集体攻关,分头研究,积极探索寻求突破。

  三是要不断增强民兵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在民兵政治教育的内容上、方法手段上想办法,找对策,在教育对象上加以区别分类。要走出误区,改变思路,以变应变,适新求活。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突出教育效果,改变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民兵预备役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义务,提高其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要营造良好氛围,激发专武干部、民兵干部提高素质的内动力。首先把好选人用人关,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尤其要注重军事素养,调动大家专武精武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次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按上级规定将专武干部纳入地方公务员范畴进行统一管理,做到该提拔的要提拔、该调整的要调整,尤其是对素质较低、不能胜任本职或超过任职最高年龄的,要及时搞好交流,努力把专武干部队伍建强搞活。结合“双强双比”和“落实五项指标”活动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专武干部的军事素质和业务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并与奖励、评先、晋升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努力营造“凭素质成才、靠能力进步”的良好氛围。

  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基层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落实双重领导,坚持党委议军、武委会、军事工作会等党管武装制度,研究解决后备力量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探索述职报告、定期办公、军事日等活动制度落实的方式方法,把武装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把国防教育纳入党校和大中小学的教学计划以及当地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民兵预备役部队基层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领导任期目标和年度考评内容;把乡镇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企事业单位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预算。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抓好基层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培训,不断增强国防观念,提高抓好武装工作的自觉性。

【篇九】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

  7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岩带领监察和司法工委组成人员,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法,深入了解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情况。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有关政策要求,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目前,全县设立调解中心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4个、镇(园区)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213个、警民联调室14个、特色调解委员会2个、个人调解室1个及镇(园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13个,全县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978名,年平均化解矛盾3300余件,调解成功率95%。
  二、存在问题
  (一)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联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项工作开展中有机衔接互动不够,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指挥中心未充分发挥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资源没有整合到位,同时,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缓慢,与镇、村调委会沟通交流不畅。二是基层调解工作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存在调解队伍不稳定、调解人员编制不到位、调解人员偏少等问题。三是调解工作案件补贴标准缺乏正常的动态调整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调解队伍建设有待提高。一是调解队伍结构不合理。我县部分调解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质量和效果。二是基层人民调解员兼职过多。部分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多为村委干部兼任,工作任务重,政策不熟悉、法律知识欠缺,存在着“老好人”思想,对群众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有疲于应付的现象,经常凭经验处理问题和纠纷,工作方法单一,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
  (三)调解工作方式有待规范化。当前,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民间常见性矛盾纠纷,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新型矛盾纠纷转换。这些新型的矛盾纠纷大部分专业性较强,对调解工作规范化有着更高要求,调解文书需要规范化制作。但目前部分基层调解工作开展不规范,调解案件常常以口头的形式结案,没有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形成书面调解文书档案,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配齐配强人员,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力量;三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
  (二)积极探索,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一是把好调解人员选聘关。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不断充实、稳定调解员队伍,将一些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群众基础好、热心公益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二是强化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
  (三)创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方式方法。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主导的多元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开展要结合行政调解专业、高效的优势,与人民调解相互配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某区植保工作调研报告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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