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风气督查方案
换届风气督查方案
为确保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按照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和省、州、县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有关要求,制定南加镇换届风气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工作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对象、重点时间、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对各村(社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有关要求及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开展巡回督查,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各村(社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换届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被督查村(社区)认真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要求和部署,确保换届“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执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风气清明清正清新。
二、督查内容
1.村(社区)“两委”是否组织“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党员群众代表召开会议对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进行传达和作出工作要求。(查看会议记录、签到册等印证材料)
2.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候选人等人员对“十严禁”“十不准”知晓率是否达到100%,是否签订了换届纪律承诺书。(随机抽查了解知晓率、查看换届纪律承诺书签订情况)
3.是否通过院坝会、宣讲会、标语板报、短信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查看相关宣传资料)
三、督查时间、方式、步骤
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采取简便可行、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督查督导。
(一)督查时间
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不定期开展督查。
(二)督查方式
通过电话抽查,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换届风气的面上情况和整体情况。督查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去那些换届风气监督的重点地方、举报反映强烈的地方实地了解情况,在换届选举期间还要派人到现场进行现场监督,通过发放换届风气测评表、个别访谈等形式,对换届风气情况进行了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会同乡镇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妥善处理。
督查工作中,对发现的违反换届“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等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报告,由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股、组织股)报告,并按照要求抓好立行立改,整改情况形成专报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股、组织股)。
四、督查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鲍崇江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龙顾文 镇纪委书记
潘仁山 镇组织委员
成 员:龙正堂 镇党政办负责人
张有超 镇纪委专职监察员
吴德辉 镇党政办工作员
杨乔菊 镇党政办工作员
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公室,张有超同志具体负责办公,负责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结果要及时形成情况报告,向镇党委报告。
四、纪律要求
1、督查组在开展督查工作中,要加强换届政策的学习,熟悉换届工作流程,加强自我约束,带头严守遵守换届纪律,认真受理干部群众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反映和举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实了解,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党委。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2、督查组成员要自觉接受被督查村(社区)群众的监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如实反映督查情况。
3、督查组成员要公道正派,保守秘密、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凡弄虚作假、干扰问卷调查或者对督查组反映情况的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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