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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杆广告合同优秀(合集7篇)

2023-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达成协议。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灯杆广告合同优秀(合集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灯杆广告合同优秀

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进行广告宣传的宣传板为:黄陵县东关三角区楼体墙面两块,面积为:每块三十平方米。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板的时间为:自 20xx 年 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三、乙方使用该场所的租金标准为:5000元/块/月,乙方此次使用宣传板的租金共计:40000元。

乙方交纳租金的时间为: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完。如乙方未按本条约规定时间交纳场所租金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该场所,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未交纳租金的,无权在甲方管理的宣传板上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活动。

五、乙方须在举行活动之前四日,将乙方需要张贴的喷绘海报送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张贴,甲方可根据情况,在乙方举行活动之前两日将喷绘海报张贴。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需维护乙方安全宣传喷绘海报不被覆盖不被撕毁,如若被撕毁或覆盖,甲方应在两日之内将其复原 。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进行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从事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3、乙方若要自己张贴海报,需经过甲方同意方可张贴。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自20xx 年 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十、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双方需协商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 灯杆广告合同优秀

第一条 桌面广告发布方式:电脑桌面广告、浏览器默认页广告、开机弹出广告、浏览器植入式广告等方式。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专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桌面广告的发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桌面广告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数据;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支付费用;

5、乙方应保证属于合法成立的经营实体,依法正常经营;

12、乙方的实际经营人变更时,乙方及原经营人应向新经营人说明本协议之履行情况,本协议照常履行,且原经营人与新经营人对合同承担连带履行责任。同时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新经营人签署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声明书》且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新经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照手续及联系方式提供给甲方。

13、乙方注销或停业后,应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剩余款项。

第三条 费用内容及支付方式:

2、桌面广告利润提成:甲方每月根据桌面广告利润向乙方支付提成,当乙方累计广告收益到达人民币100元时可向甲方申请提取现金,具体的提成数额见附件二的约定;但桌面广告的内容是甲方的招商广告或公益广告的无桌面广告利润,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提成。

第四条 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乙方同意将甲方上一年度应纳税收入总额的十倍支付给甲方做赔偿之用,并且负担甲方10名巡查人员从北京抵达乙方网吧经营地处理乙方违约事宜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七项的规定,乙方同意将甲方上一月份日均应纳税收入的十倍支付给甲方做赔偿之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若乙方有上述多种违约行为时,违约金的数额应合并计算;

·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广告制作合同 ·小区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广告刊登合同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三篇: 灯杆广告合同优秀

乙方:

甲方现有楼体的全部户外广告位均由乙方独家全权代理。

另附位置图及照片。

乙方独家代理期限为:10年,合同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

1、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的现有广告位交由乙方,移交后乙方开始广告位的招商租赁。

2、双方就此合作建立以乙方名义的帐务,并设立独立帐户,广告费收入汇入该帐户,支出需双方汇签。

3、有关广告管理事务的处理均有乙方负责,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广告收入中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审批费,电费,维修费,日常维护费、画面首次制作安装费、税费等。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广告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方便各类广告事务的顺利开展。

5、广告收入的利益分配为:甲方每年获取收入的60%,乙方每年获取收入的40%(收入是指扣除所产生的费用后的纯利润)。分配时间定于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进行结算和分配。

1、乙方所承接发布的广告应遵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政府审批和新增设广告位的有关申报手续。

2、乙方所发布的广告位,其结构设计、维护保养、安全使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根据广告发布需要及市场变更情况对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现有广告位进行增减和改造,但改造方案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方案在不影响甲方原建筑美观的情况下,甲方应予以支持。

4、乙方在代理期间,无权将代理之位置全部或部分转让与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从事广告代理之用。

5、协议签订后,乙方对广告位进行全权的管理,对于空置的广告位应及时招商,不准张贴有损形象和不健康的广告。

6、甲方在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如甲方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的重大变更对乙方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乙方有权提出更改协议。

7、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广告位的制作形式,由乙方根据情况及现实技术进行设置,但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形象。

1、在本协议满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议续约,进行合作条件的重新协商。

2、乙方须于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同甲方商定有关续约事宜,并在协议到期前30日内签订续约协议。如乙方为履行原广告客户合同而必须延期续约时,甲方可考虑单独适当延续本协议中部分位置至乙方与其客户合同期满为止(租金以协议期满时该位置的租金标准为准)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如因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本协议可即时中止,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出赔偿。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双方有权终止协议,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国家政策、法令而至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城市规划等公众利益而至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事后无法恢复的。

1、甲乙双方公司资料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前及时通知对方。

2、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发生该不

可抗力事件和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

3、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约定的各方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暂时终止,协议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时间与该终止期相同,双方无须为此付出任何罚款。

4、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尽量减少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后果。

九、在合约期间,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 灯杆广告合同优秀

乙方:

一、租赁位置:甲方小区院内3#楼南至9#楼东围墙 米至 米处共米长,高度为围墙实际高度。

二、租赁期限:年 月 日至小区二期工程交付使用。

三、租赁费用:每米 元,合计 元(大写: 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当天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额租赁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租他户。

五、具体事项:

1、甲方在乙方租赁使用期内不得将广告位另租他人,否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租赁费(本条2、3项除外)。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将广告贴上,并且要将围墙上下张贴严实,不得留缝。否则甲方有权另租他人,并于7日内退还乙方租赁费。

3、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的维护,若有破损、掉落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和更换。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不修补和更换,甲方为维护小区形象需要有权另租他人,不退还乙方租赁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第五篇: 灯杆广告合同优秀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 公共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媒介):

1.2 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 、编号: 。

承揽方应按《 广告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1.3 发布地点:

1.4 颜色:

1.5 规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数 、起讫时间 、日期: 。

1.7 其他要求:

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 广告费

类 别

单 价

数 量

金额(元)

备 注

设 计 、制 作 费 、发 布 费 、代 理 费 。

合计金额(大写 )

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未按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 偿付违约金。

4.3 其它违约金责任按《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执行。

第五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 向 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户: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广告业务员证号:

开 户 银 行:

帐 户:

第六篇: 灯杆广告合同优秀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小区内设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管____区域内设置招牌及招贴栏、指路牌、橱窗、画廊、霓虹灯、条幅、标语、广告招牌等,必须报甲方审批后,报城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并按甲方所属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部位设置。

第二条 乙方在申请上必须写明临时设置或固定设置。注明设置的日期、内容、时期、尺寸、颜色及详图。以上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 设置招牌或户外广告时,乙方应保证文字书写规范、准确,内容健康,构图色调美观,与周围景观协调;并且应当加强管理,对陈旧破损的标牌、户外广告,应及时维修或拆除。甲方也可接受乙方的委托代为管理及维修,具体协议另行制订。

第四条 户外广告、招牌与设置物跌落、倒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不可预见的灾害发生,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五条 甲方所属物业服务中心如有特殊原因(如检查、外墙清洗等因素),有权调整户外广告、招牌的位置或终止其广告行为,并按实际发生收取费用。

甲 方:(章)

委托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章)

委托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篇: 灯杆广告合同优秀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一、 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 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合约终止。

三、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 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 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 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 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 合约期内, 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 合约期内,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 与演艺活动无关的, 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 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作为艺人,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 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2、 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 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 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  c/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五、 利益分配原则:

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分与甲方的收入,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3、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六、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

1、 甲方若违反本合约第三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乙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甲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2、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条款: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 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此合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 方: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灯杆广告合同优秀(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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